▲女子想圓明星夢險遭下藥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女子小夢(化名)想圓明星夢,被陳姓經紀人以拍戲為由騙到高雄,沒想到陳姓經紀人竟是一匹狼,趁著晚上餵小夢安眠藥和FM2毒品企圖性侵,小夢在半昏迷狀況下奮力抵抗逃過一劫,事後陳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一審判他徒刑6年,陳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經紀人佯稱介紹拍攝工作機會給小夢,在2018年4月20日晚上,到高鐵左營站載小夢母女後,謊稱試鏡地點在軍區內,其母不可進入,請她先返回台北,然後對小夢說隔天再去試鏡現場,先到他新興區家裡休息。
小夢雖然覺得怪怪的,但仍配合陳男的要求,但其母則為了小夢的安全,要求小夢整晚手機必須與夜班工作的阿姨保持通話,以防意外,沒想到隔天凌晨3點到7點間,陳男4度進入小夢的房間,騙說她體溫高拍戲不好看,拿FM2和安眠藥給她服用。
小夢吃了藥物後整個人昏昏沉沉沒有力氣,陳男趁機脫了小夢的內褲準備硬上,小夢驚醒後用剩餘的力氣反抗,大喊「你怎麼脫我褲子」、「我不要」、「不行」、「不要碰我」,慌亂中還抓了陳男的內褲想遮掩身體,小夢的阿姨從電話中聽到呼喊聲,也透過電話喝止。
陳男見事跡敗露,只好將小夢載到火車站搭車返家,小夢隨即在親友陪同下報案,陳嫌到案後辯稱是因為小夢一直睡不著,怕影響拍戲,才提供並告知是安眠藥,而且也沒有性侵,只是親吻嘴唇安慰她。
一審時法院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男徒刑6年,陳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小夢指證歷歷,且體內驗出毒品反應,不採信陳嫌說詞,駁回陳男上訴,維持原判決6年的刑度,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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