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李健忠(中)涉持螺絲起子亂刺酒醉乘客,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計程車運將李健忠,去年搭載廖姓男乘客時對方發酒瘋在車內亂踢,李竟暴走將廖男拖到車外,涉持螺絲起子朝對方身上亂刺一通後離開,廖男被送醫雖撿回1命但傷重失能,李男到案被羈押至今,出庭認錯但哭訴自己一輩子毀在父母手中,「我恨我的父母!」台北地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徒刑,可上訴。
李健忠(51歲,在押)今被提解到庭,聆判後表示:「謝謝法官!謝謝檢察官!」李男的妹妹到庭聽完判決,眼眶泛紅,掩面離去不受訪,陪同李男妹妹的朋友透露,覺得判太重,李男很想賠償和解,但目前賠不起被害人。
李男先前開庭時,對本案犯行表示:「我知道錯了!」很對不起被害人,但他聽完自己四叔出庭作證後,突然脫下口罩大哭,自稱:「我一輩子就毀在他們(父母)手上!」他曾去找媽媽,卻被媽媽嗆聲要砍掉他的雙手。
李健忠哭著說:「我恨我的父母!他們會生不會養!」成長過程遭家暴的陰影,害他只要覺得有人要攻擊他的時候,他就會非常衝動,他告訴法官不要覺得四叔和另1位余姓證人的證詞很誇張,「我實際遭遇更慘!而且現在50多歲了,出庭講這些往事,好像在博取合議庭同情」。
李男的四叔當時補充說,李男從小就被酗酒的父親家暴,常被打得遍體鱗傷,手也被打斷過,李男在家裡因為有長輩在,不敢發脾氣,但經常看李男瞪大眼睛、緊握雙拳,一副想打人的樣子,在外面沒人壓得住他。
▲遭計程車司機李健忠刺成重傷半癱的廖姓男子,曾坐著輪椅由親人陪同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李男本案是在去年(2021年)4月4日凌晨,搭載喝醉的廖男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安民街,他不滿廖男發酒瘋在車內亂踢,憤而停車將廖男拖到車外,涉持1支螺絲起子朝廖男頭頸亂刺一通,把倒臥血泊的廖男留在原地,逕自離開。
廖男被路人報警送醫急救,身上遭李男戳出10幾個洞,及時保住性命,但傷重失能。李男被警方循線查獲,因李男對行兇過程避重就輕,檢方以涉犯重罪、有再犯之虞等理由聲押獲准至今。
本案並非李男首度施暴,他從2004年,就多次因不滿被人超車,或與乘客爭吵行車路線等小事,動不動就對人暴力相向,包括持鐵棍追打、拉扯女乘客頭髮拖行,甚至揮拳把女乘客打成熊貓眼,警方一度將多次施暴的李男提報流氓。
2006年9月9日,李健忠在北市1處巷弄裡與邱姓男子發生會車糾紛,雙方僵持約5分鐘,後來下車理論時,李男竟持尖刀猛刺邱男38刀致死,當時法院考量李男行兇時已達精神耗弱程度,依殺人罪輕判14年8月徒刑定讞。李男服刑到2019年5月假釋出獄,繼續開小黃為生,不料又控制不住自己情緒,犯下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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