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闆患愛滋,仍買春。(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在明知自己身患愛滋病的情況下,上海一41歲的甘姓男老闆在金山區某酒店買春,與另外一名男子發生了性關係。近日,甘男因犯傳播性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千元(人民幣,下同)。
據《瀟湘晨報》報導,判決書顯示,甘男,大學文化,是上海某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負責人。6年前,他還曾因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
2021年3月,41歲的甘男在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的情況下,在金山區某酒店內進行嫖娼,與同性賣淫男子杜某發生性關係並支付嫖資。同年5月21日,甘男被公安機關抓獲。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甘男明知自己身患愛滋病而嫖娼,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依法應予懲處。甘男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一審以被告人甘男犯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千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