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萬枝性侵案,二審判賠43萬餘元。(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工運大老賴萬枝2014年與女祕書赴南投參加勞工教育營,竟躲進女祕書房間中,壓在她身上以手指性侵,女祕書奮力反抗,賴萬枝竟說:「這件事情...你也有錯,因為你...長得很漂亮!」賴萬枝最後遭判刑3年2月定讞。女秘書求償,高等法院11判決賴萬枝須賠償43萬餘元。可上訴。
賴萬枝曾多次為勞工、女性等弱勢族群發聲,是台灣勞工運動領袖之一,還曾入選民進黨2012年不分區立委名單。而判決指出,賴萬枝2014年6月擔任「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時,與女祕書至南投縣明山森林會館參加2天1夜勞工教育活動,晚餐後幾位幹部一起歡唱KTV、飲酒作樂,喝到最後,賴萬枝與數名友人便跑到女秘書房間休息。
眾人陸續離開女祕書房間,但賴萬枝竟躲在房內,等女祕書回房休息,正準備放鬆入睡時,卻發現賴萬枝撲到自己身上,還啃咬她的乳頭,同時手還不停亂戳她的下體。女秘書放聲尖叫「你給我走,你給我滾!」使盡全力將賴男推向門外,但賴男竟反手關門,還淫笑說「這件事情,我有錯,但是妳也有錯,因為妳太優秀了,而且長得很漂亮!」女祕書奮力抵抗,賴萬枝見無法繼續,悻悻然離去。
女秘書報警,賴萬枝遭起訴,法院審理時賴萬枝不願認罪,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一二審法院均將他判刑3年2月。全案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前年8月間將他判刑定讞。女秘書另外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主張自己遭性侵後,身心嚴重受創,產生焦慮、憂鬱、睡眠障礙等情形,長期到精神科求診,並接受心理諮商輔導,請求賠償。
一審法院審酌女秘書已經領走犯罪被害補償金40萬元,另外經過計算後,判決賴萬枝須賠償43萬1490元。全案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1日駁回上訴,仍判決賴萬枝須賠償43萬1490元。
▼賴萬枝目前已經在監服刑。(圖/翻攝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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