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管罵男作業員是「散仙」 挨告逼他走廊罰站到天亮

▲高雄楠梓加工出口區。(圖/翻攝Google map)

▲高雄楠梓加工出口區。(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楠梓加工出口區某公司一名蔡姓女主管,被控以裁員為要脅,命令一名鄭姓男作業員到公司公共走廊罰站,時間從深夜11點到隔天清晨7點左右,鄭姓員工自覺名譽受辱,也因被威脅而心生恐懼控告蔡女,檢方調查後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但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判決書指出,蔡女是鄭男的直屬主管,因認為鄭男工作態度不佳,又頻頻出錯,在2018年2月13日晚間11點起令鄭男在走廊上罰站,時間長達7至8小時。但蔡女接受訊問時否認命令鄭男罰站,只叫他好好反省,將工作做好,並無任何強制行為,不知道他為何會一直站在原地,也只是陳述如果影響公司營運不利的話,大家都有可能被裁員而已,沒有威脅恐嚇的意圖,但檢方仍認蔡女涉有妨害自由之強制罪嫌偵結起訴。

法官審理認為,有同事表示的確有看到蔡女與鄭男在走廊上談話,但不清楚對話內容;鄭男也供稱是自己怕丟了飯碗才不敢離開,因此認為雖然有此事,但並無明確證據顯示蔡女有強迫鄭男罰站到天亮的情形,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因此判決蔡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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