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罰鍰耍賴 財產「查無資料」?執行署追出存款查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圖/資料照)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有兩名男子酒駕被查獲,分別被吊照及裁處14萬、9萬罰鍰,卻拒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根據他們財產所得欄內「查無資料」一門空白,過濾相關線索,查出他們有工作,在銀行也有存款,通知他們繳納,他們不理,核發扣押令,追回全部酒駕罰鍰。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近日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案件,有一名住在屏東市的義務人,於2020年間騎乘機車經過機場北路拒絕接受酒測,監理站吊銷駕照3年並處以14萬元罰鍰;另一名住在內埔的義務人,於2020年間騎乘機車行經平昌街,被警察攔獲5年內酒精濃度超過標準第2次,監理站禁考駕照3年並處以9萬元罰鍰,二名義務人接到罰單未繳納,案件移送分署執行。

移送時移送機關所檢附的義務人所得資料及財產資料各一紙,其上記載「查無資料」一片空白,名下看似無財產亦無所得,分署收案後先核發催繳通知單,希望義務人能自行繳納,惟義務人皆不予理會。

分署因此進行調查,終於發現義務人於金融機構有存款,遂核發扣押命令,經銀行及郵局回報義務人有足夠的餘額可清償,分署旋即核發執行命令收取已扣押之存款,而將義務人所欠酒駕罰鍰全部追到手。

近日發生多起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造成用路人家庭破碎,又逢歲末年關將近,各公司行號尾牙餐會頻繁,以致酒駕案件增加。酒駕案件經移送執行後,義務人切莫以為自己名下看似無財產無所得公權力將莫可奈何,而把酒駕罰單視為無物置若罔聞,為貫徹交通正義,屏東分署會密集查核酒駕者存款並積極執行,以共同保障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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