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顯有殺人故意!BMW男酒駕撞死人 檢察官建請從重處刑

▲▼高雄酒駕男遭移送不發一語。(圖/記者陳宏瑞攝)

▲黃姓男子(中)被依殺人罪起訴。(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38歲男子黃子洋上月26日酒後開BMW,撞上林姓男子一家4口,造成林妻死亡,林男與二名女兒重傷,各界要求從嚴從速懲處黃男,高雄地檢署12日偵結起訴黃男,檢察官認為黃男同時觸犯1個殺人罪、3個殺人未遂罪和公共危險罪,依想像競合犯取較重刑期的殺人罪予以起訴,並建請院方從重處刑。

▲▼高雄男黃子洋撞碎一家四口天倫夢。(圖/民眾提供)

▲高雄男黃子洋撞碎一家四口天倫夢。(圖/民眾提供)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12月26日晚間7時20分,黃子洋酒後駕駛一輛BMW行經河東路、國民街路口時,在國賓飯店前撞上林姓男子一家4口,造成林妻當場死亡,林男和兩個女兒重傷,至今仍住院治療。

這起人神共憤的車禍案件發生後,各界要求從速從嚴查辦的聲浪不斷,警方在巨大壓力下蒐證可說「鉅細靡遺」,光車禍現場採證相片就高達88張,並在被害人傷勢稍微轉好後,火速補足相關事證和筆錄,供檢方偵查。

檢察官調查發現,車禍當天黃子洋已經喝醉,同車的趙姓友人勸阻,他還搶過鑰匙堅持上路,上路後並沿路高速行駛、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猛採油門又緊急煞車,明顯有殺人故意。

檢察官因此認定,黃男酒後駕車導致1死3傷,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第271條第1項、第2項殺人既遂及未遂罪,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近來政府大力宣導禁止酒駕,黃男已有酒駕紀錄,仍不知悔悟,請從重處刑,以資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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