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給家人買車卻收千張罰單 超衰男欠51萬!賣手作麵包償還 

▲▼ 士林執行署新聞稿。(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簡姓義務人因借名給信用不好的家人,共計1380件罰緩滯欠共510590元罰緩,他只好做麵包分期還款。(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簡姓麵包師傅,因借名給信用不佳的家人買車,因而積欠闖紅燈、違規停車、及未繳ETC通行費罰鍰等共計1380件,合計滯欠51萬餘元,導致他必須償還,但士林執行署指出,「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於是將「釣竿」給簡男,也讓他在「123全國聯合拍賣會」上,成功賣他的麵包,將進帳金額全數繳納欠費及罰緩。

簡姓麵包師傅於去年30日到士林分署報告,他委婉提到自己會累積如此高額欠費及罰鍰,是因為父親及哥哥信用不好,借用他的名義買車,又向銀行設定車貸,父親及其哥都在工地工作,經濟狀況也不好,接到繳費單及罰單都隨手一扔不去繳費,自己的工作也不穩定,當過保全、業務,現在在五堵火車站附近的一家麵包店學做麵包兼賣麵包,一個月薪資才2萬多元,懇求執行人員可以讓他分期繳納欠款。

▼簡姓義務人發揮所長,成功將手作麵包銷售一空,進帳的錢也全數繳納。(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 士林執行署新聞稿。(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士林分署執行人員體恤他經濟困頓及欠款原因,除了協助他辦理分期以外,也積極鼓勵他發揮烘焙專長,並同意他將製作的糕點帶到士林分署本月4日舉辦的「123全國聯合拍賣日」銷售。當天不到半小時,他手作的鳳梨酥、銅鑼燒等在拍賣會場中一掃而空,進帳4680元。

剩下的欠款,簡姓義務人也在當天辦妥分期繳納相關程序,士林分署同意他從本月6日每月分期繳納1萬4千元並在他同意下願供6千元左右的糕點麵包到士林分署進行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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