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林姓員警朝醉女噴辣椒水、對民眾「大外割」後,認為民眾妨害公務依法上銬,遭法官認為有違比例原則判刑。(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林姓員警在處理民眾質疑違停檢舉的案件時,陳姓女子不慎將林男手中的額溫槍拍落,林男見狀欲逮捕陳女,其弟弟見狀欲阻止,卻遭到林男以「大外割」壓制;同年4月,林男在處理酒醉女子手機遺失業務時,見女子情緒失控,竟持辣椒水對她狂噴,挑釁對方使對方暴怒後,再依妨害公務罪將女子上銬逮捕。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傷害與強制罪,分別判其拘役50日與55日,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
2020年3月新竹一名陳姓姊弟,因質疑林姓員警在值班台上以手機拍攝違規停車,擔心交通違規遭舉發,於是前往派出所前欲和林男確認,陳女的弟弟見狀也跟上來,不料雙方就此發生衝突。
陳弟對林男怒嗆「照什麼啦」、「顧你的值班台啦」等語,而林男也不甘示弱地回嗆「我在執行公務,怎麼樣!」,陳女見弟弟和警察吵成一團,擔心衝突擴大,上前阻止時卻因為手勢過大,不慎將林男手中的額溫槍拍落。陳女見狀也急忙將額溫槍撿起,欲將額溫槍還給林男,孰知林男卻直接壓制陳女,造成陳女因此受有右上臂與右前臂扭傷,而陳弟見狀也趕緊上前阻止,卻直接遭到林男以「大外割」壓制倒地,造成弟弟身上也受有多處傷害。
另,同年4月,林男在處理醉酒女子手機遺失案件時,女子因情緒不穩,不斷大聲哭泣,林男要求女子降低音量未果後,竟對女子表示「妳有吃過、喜歡吃辣嗎?」朝著女子臉上噴灑2次辣椒水,並不斷以臉靠近女子,以嘴型挑釁女子,讓女子最終忍無可忍暴怒,辱罵林男三字經,林男竟藉此直接依現行犯將女子逮捕。
庭審時,林男否認有假借職務上機會有傷害或強制之犯行,並向法官辯稱,會有這樣的處置是因為報案民眾態度相當差,陳弟還想藉故讓他跌倒,因為才會認為對方妨害公務;而至於另名醉酒女子,林男指出,當時他只是要靠近女子身上,確認其身上是否有酒味,卻遭到女子辱罵「三字經」,他才會直接將女子壓制。
新竹地院審理後指出,林男執法應守法律規範,恪守執法客觀公正及純潔,不因過份偏執或逾越其值班業務範圍,做出與勤務無關的舉動。法官表示,林男對著民眾噴辣椒水與上銬,有失比例原則,衡量其智識與經濟能力,加上林男患有精神疾病等因素,依公務員假借傷害與強制罪,分別判處林男拘役50日與55日,傷害部分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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