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倫(中)涉以高利吸金近40億元。(圖/資料照片)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吸金慣犯徐正倫從2012年起,涉以「紅利貴賓會」之名非法招攬民眾投資澳門賭場,宣稱保證獲利最高年息40%,還以最高年息60%四處借貸。曾獲模範警察殊榮的北市警員吳崇雄等官警貪圖厚利,不但把自己的錢借給徐男,更以最高年息88%廣拉親友參與,吸金總額將近40億元。新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依《銀行法》重判徐男17年徒刑,吳男等4警各判刑3年6月到4年6月,可上訴。
吳崇雄從基層警員做起,練就一身辦案功夫,2012年3月,台企銀南京東路分行遭「雨衣大盜」王淵持槍搶走1250萬元,還有1位保全員雙腿中彈受傷,吳崇雄時任轄區松山警分局刑事小隊長,參與過濾13萬個監視畫面檔案,眼尖揪出王淵身影協助緝捕到案,位居「首功」。
▲吳崇雄2012年因偵破「雨衣大盜」案有功,獲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左)頒發「警英榮譽勳章」表揚。(圖/資料照片)
吳崇雄獲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頒發警英榮譽獎章表揚,之後更獲選年度模範警察,但警政署沒准許他破格升職,理由是並非「冒生命危險,捕獲重要案犯」,但他的表現仍受肯定,不料幾乎同一時間,吳崇雄就涉犯本案,2016年檢調發動搜索約談,吳和妻子被當成徐正倫賭場吸金共犯,一度被羈押禁見。
吳崇雄在本案供稱經當時另1位小隊長同事蔡崇文介紹,以為徐男炒股票需要資金,短期周轉1到3個月、月息5分到9分,換算年息達20%到36%,所以借錢給徐男賺厚利,到期還會主動問徐男要不要續借。
蔡崇文另介紹時任北市婦幼警察隊偵查佐黃煇庭、中正第二警分局偵查佐潘昇達借錢給徐男,同樣短期借貸,最高年息各40%與36%。
吳崇雄與黃、潘3人仍為現職警員,3人本案觸法原因,是為了借錢給徐男賺更多利息,轉而向親友以年息12%到88%借高利貸,遠超出當時銀行定存最高年息約2.9%的6倍以上,3警犯罪所得各1300多萬元、2700多萬元與2800多萬元,被依《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各判刑3年6月、3年10月、3年10月。
至於本案主謀徐正倫是吸金慣犯,他經營「長征公司」(原名銀河紅利公司),從2012年起,涉以投資澳門1家剛開幕賭場的「紅利貴賓會」專案、保證獲利年息18%到40%為名,涉向4名金主吸金共逾台幣2億元,隔年又與同夥在北中南廣收下線282人,以投資100萬元到400萬元區分等級,保證年息12%到18%,共吸金台幣逾6億元及港幣1.7億餘元。
徐男另以年息12%到24%向11名金主吸金19.5億餘元,其中蔡崇文除了借錢給徐男,還涉介紹吳崇雄3警在內18人加入,徐男因而向18人取得3.5億餘元,已退休的蔡男被視為徐男共犯,他認罪且沒經手款項也沒抽佣,被依《銀行法》判刑4年6月。
徐男前述4個犯罪行為,4年多共吸金近台幣40億元,法官指徐男犯罪動機貪婪可惡,全案因他「挖東牆補西牆」最後導致眾多被害人畢生積蓄化為灰燼,他卻一概否認犯罪,僅說對被害人感到抱歉,雖歸還部分款項,但犯行無情堪憫恕之處,依《銀行法》判他17年徒刑,並全額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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