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赴約到印度籍網友床上睡竟控遭性侵!一二審法院均不信判無罪

▲▼床戰。(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子主動到印度網友住處,卻指控對方性侵,印度男二度無罪。此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女子小薇(化名)與印度籍男網友在網路上相約,小薇到印度男租屋處抽菸、聊天,並留下過夜。2人躺在床上後,小薇突然跳起,大呼「Stop」、「What are you doing」、「Please stop」對印度男提出性侵告訴。但因為她供詞前後反覆,一審台北地院、二審高院均不採信,判決印度男無罪。

判決指出,小薇與印度男2019年7月24日晚間相約見面,小薇在晚上11時許,到印度男在台北善導寺站附近的租屋處,進入印度男房間後,2人在房內抽菸、聊天。沒多久,時間已晚,印度男詢問小薇後,小薇答應留下過夜,2人分躺床鋪兩側入睡。

小薇吃了肌肉鬆弛劑「倍鬆」等藥物後,過了30分鐘左右睡著,但睡夢中,她感覺自己遭到印度男上下其手,最後底褲更被拉開,被手指性侵。小薇驚醒,大呼「Stop」、「What are you doing」、「Please stop」,當時大約凌晨3點左右,小薇衝出印度男住處,到附近派出所報案,並到醫院驗傷。由於驗出疑似遭性侵的陰道傷痕,檢方認定印度男性侵犯罪嫌疑重大,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印度男坦承對小薇愛撫,並以手指侵入;但他主張,雙方你情我願,並未違反小薇意願或以暴力為之。另外當時也沒有限制小薇使用手機或離開,大可用手機、通訊軟體求救。律師也主張,小薇當時換衣服時,並未進入浴室,而是直接在印度男面前更衣;可能是雙方愛撫時,不慎弄傷小薇,否則驗傷紀錄不會只記載「陰道傷勢」卻未記載其他部位有掙扎、抵抗的瘀傷。

而一審法院調查時,小薇一下說當時被啃咬脖子、耳朵,還被強壓四肢,但穿T恤、短褲的她卻無明顯外傷。另外法院勘驗2人對話紀錄,發現小薇多次主動詢問是否可到印度男住處,而且還願意等到男方的室友入睡後才上樓。一審法院因此認為小薇供詞頗多疑點,犯罪嫌疑不足,判處印度男無罪。

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也認為小薇的供詞頗有疑義,基於「罪疑惟輕原則」、「罪疑有利被告原則」,還是認定印度男無罪,因此駁回小薇上訴。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上訴第三審受限,印度男幾乎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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