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選罷法》是充滿政治算計「黑歷史」 柯建銘:是時候修法了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表示將於下會期啟動《選罷法》修法,引起討論,黨團總召柯建銘則透過臉書,用個人視角講述《選罷法》近30年的修法過程;柯形容這段時間是充滿政治算計的「黑歷史」,而一切從1994年罷免擁核的時任立委洪秀柱、韓國瑜等人開始,直至2016年民進黨大翻修該法。文末,柯建銘總結,「走過激情,才有冷靜、沉澱與反思,選罷法是時候該修了吧!」

柯建銘臉書13日凌晨發布一則以「歷史的捉弄:再評選罷法」為題的2582字文章,講述《選罷法》修法起於核四,並形容近30年來的修法與討論,過程可謂暗潮洶湧,充滿各種政治角力與計算,是不折不扣的「黑歷史」。

柯建銘指出,1994年6月20日,立法院經濟、預算等4個委員會聯席審查核四廠跨年度預算1125億元,當天在立法院前面還有一場數千人的反核請願活動。而在這之前,以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為首的反核團體,也發動「罷免擁核立委運動」,主要針對國民黨的立委,包括洪秀柱、韓國瑜、詹裕仁,還有現任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

由於當年罷免提案門檻是3%、連署門檻是12%,且台北縣只有一個選區,讓國民黨相當緊張。最後共連署了逾6萬選舉人送件,國民黨眼看苗頭不對,同年10月6日由時任立委廖福本,領銜提《選罷法》第69條及第80條修正草案,限制罷免案不得與各類選舉投票舉行,且當時未有「國會五法」,該草案一天之內走完三讀程序,封殺了罷免團體想要「罷免綁省長選舉」的可能。

「一不做二不休,國民黨繼續出招。」柯建銘說,1994年10月20日,由時任國民黨立委曾永權提《選罷法》第70條與第74條修正草案,同樣一天走完三讀程序,促成「雙二一門檻」,意即「選區1/2以上選舉人投票,且同意票超過1/2」
,此外,連署人數門檻規範中「選舉人數除以被選舉人數的百分之三」的「除以被選舉人數」幾個字也被刪除。

接著到了2012年9月18日,時任國民黨立委邱文彥提出《選罷法》部分修正草案,修正動點是規範罷免案提議及連署時,應檢附切結書及身分證影本。

柯建銘表示,這提升了罷免成案的難度,不過這案本應就這樣躺在立法院,然而隔年8月以作家馮光遠首的「憲法133實踐聯盟」,向時任國民黨立委發起罷免運動;國民黨則故技重施,於2013年11月29日發動突襲,挾立院多數優勢將邱文彥的提案從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成功,並交由黨團協商,不過遭民進黨與台聯抵抗,讓此案凍結直到該屆立委任期結束。

「綜觀民進黨在第8屆立法院任期中,不斷的嘗試突破國民黨的封鎖,提案降低罷免案成案與通過的難度。」柯建銘舉出,如從2013年10月25日開始,由民進黨立委李昆澤等人提案,刪除罷免案不得宣傳的修法,統計到第8屆立委任期結束,即遭到國民黨在院會退回程序委員會達59次。

另由時任立委高志鵬與薛凌、陳其邁等人的提案,包括把罷免案通過門檻由「雙二一」調降為「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且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的案子,更在院會遭到國民黨退回達47次,而其他國民黨沒有阻擋的選罷法修法提案,也是在委員會審查或黨團協商的程序時就卡住了。

柯建銘繼續說,2016年,民進黨再度取得執政權,立院也完成了單獨過半,終於出現修法契機。柯說明,2016年4月14日,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選罷法》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也調降罷免通過門檻為「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且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以及罷免案投票宣告成立後30日有其他各類選舉時,除被罷免人同時為候選人,罷免案投票應該並同其他選舉一起舉行。

針對該次修法,柯建銘表示,徹底的將1994年,國民黨對罷免案的規定,做了一次大翻修。另柯也酸,「時代力量假道德操作民粹,黃國昌差點變成商鞅」。

柯建銘說,2016年修法過程中,時代力量挾著學運後的明星光環,主張罷免通過應該採取「簡單多數決」,廢除投票率的門檻,對於民進黨及親民黨應該保留投票率門檻的主張,批評本人及民進黨是「反民主」、「執政後就忘了初衷」;但6年來經過包括前立委黃國昌罷免案後,這些批評相當可笑。

柯建銘強調,若非民進黨堅持留下的1/4投票率門檻,黃國昌早在2017年12月16日投票完,就不是立委了,說是「柯總召救了黃國昌」也不為過。柯也認為,現在整個罷免制度,重新檢討的時刻已經到了;至於民意代表是否與行政首長一樣,適用同一套罷免制度?交給大法官來解釋最適合。

文末總結,柯建銘喊話,「走過激情,才有冷靜、沉澱與反思,選罷法是時候該修了吧!」、「朱立倫主席,你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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