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加熱菸」每公斤或每千支課稅1590元 行政院修正菸酒稅法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3日)拍板《菸防法》修正草案,對於受到矚目的「類菸品」,此次修正案明訂嚴禁電子煙,但將「加熱菸」列為「其他菸品」,進行納管。為了課徵福利捐,行政院會今天也同步通過《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明定紙菸、菸絲、雪茄以外的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新台幣1590元,從高課徵。

▲圖為店家販售菸品。(圖/記者張一中攝)

▲圖為免稅店販售菸品。(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財政部表示,鑑於國際間陸續推出新興菸品,例如加熱式菸草產品,缺乏管理機制,導致有危害人體健康案例發生,因此為加強相關產品的管理,衛福部擬具《菸防法》修正草案,經今日行政院會通過;其中第4條規定,其他菸品以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菸品健康福利捐,從高課徵。

財政部說,考量其他菸品態樣不一,為避免按「支數」計算應徵稅額大於按「重量」計算的稅額,卻以較低的重量計算稅額課徵菸酒稅而形成低價菸,又基於菸品的管理及課稅為一體兩面,課徵菸稅與菸品健康福利捐的計算方式向採一致性規範,因此配合《菸防法》修正草案第4條規定,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定明其他菸品按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應徵菸酒稅額,從高課徵,以維護租稅公平,促進國民健康。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上開修正草案行政院將核轉立法院審議,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

根據現行《菸酒稅法》第7條規定,菸的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包含:紙菸、菸絲及雪茄是每千支徵收幣1590元;而其他菸品則為「每公斤徵收新台幣1590元」。

▼財政部《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規劃。(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規劃。(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規劃。(圖/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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