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連霸綠議員詐335萬補助!硬拗助理是「網軍」 臉超腫重判9年

▲▼新北地院。(圖/記者陳雕文攝)

▲新北地院外觀。(圖/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市民進黨籍三連霸市議員王淑慧,被控2011年到2020年,涉浮報公費助理薪資或找人頭助理掛名,3屆任期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與春節慰勞金335萬餘元,王淑慧到案不認罪,聲稱人頭助理是她私人「網軍」、負責蒐集輿情,但被人頭助理拆穿謊言,新北地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王淑慧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現年66歲的王淑慧曾任2屆立委,2010年轉戰剛從台北縣升格為新北市的新北市議員,當選並連任2屆至今。判決指出,王淑慧明知直轄市議會每位議員可聘用6到8位公費助理,每月最多共可領24萬元公費助理補助,且限定單一助理每月不得支領超過8萬元,更不能視為議員薪資的一部份。

但王淑慧就任第1屆新北市議員後,涉從2011年1月起到2014年12月,將公費助理林永瀨的月薪打折支付,另找姪女王世媛當人頭掛名公費助理,藉2人之名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與春節慰勞金共52萬餘元。

2014年12月王淑慧連任後,延續先前詐領手法,還把外甥女謝明旻也納為人頭助理,直到2018年12月任滿時,共詐領209萬餘元,王淑慧順利連任第3屆議員,繼續比照辦理,但2020年4月被查獲,已詐領近74萬元公費補助,連同前2屆得款共335萬餘元。

檢方並查出,王淑慧的公費助理林玉娟雖實際任職,卻徵得女子游馷絨同意後,用游女名義支薪,王淑慧也同意。

王淑慧到案不認罪,被收押後改口坦承,但審理時又翻供,宣稱王世媛、謝明旻擔任她私人「網軍」,負責蒐集輿情、掌握網路評論訊息,她堅稱自己「從黨外時代努力到現在,一直秉持勤政、清廉,我拒絕很多財閥、我需要這樣嗎?所以你們隨便接到一個檢舉信然後就就污衊?」、「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這是我的想法」。

法官審理認為,王淑慧用人內舉不避親,但無法交代這2人有什麼具體工作成果,卻讓2人按月領取高於其他公費助理的薪資,工作內容明顯勞逸不均,王世媛、謝明旻也坦承掛名沒做事,帳戶與提款卡都交給王淑慧使用,拆穿王淑慧謊言。

此外,林永瀨也承認同意王淑慧打折付薪,王淑慧對此辯稱挪用於支付私聘助理的薪資,但法官查明王淑慧所稱私聘助理王國賢,其實是她弟弟,且當時在民進黨某立委辦公室擔任有給職副主任,幫王淑慧處理選民服務,是基於親情義務協助,沒有領取酬勞。

至於王淑慧所稱其他私聘助理,法官指即使從寬認定,王淑慧詐領金額仍高於支薪金額,法官認為王淑慧長期擔任民代、監督市政,在社會上具有相當知名度,卻謀求一己私利,知法犯法,傷害人民對民代的信賴,偵辦期間更有串證行為,加上審理時翻供否認,還怪罪檢調與司法改革,根本浪費司法資源,毫無真心悔過。

法官據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王淑慧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王世媛、謝明旻、林永瀨與王淑慧的助理魏可舒,各判刑2年、均緩刑5年,並各須支付公庫10萬元與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都褫奪公權1年。林玉娟與游馷絨各判刑6月、均緩刑5年,各須支付公庫5萬元與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