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電子煙、開放加熱菸? 台灣拒菸聯盟批政院:恐為菸商開後門

▲加熱菸。(圖/pixabay)

▲加熱菸。(圖/pixabay)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3日)拍板《菸防法》修正草案,立法通過後將禁電子煙、開放加熱菸。對此,董氏基金會表示感到痛心;「台灣拒菸聯盟」則質疑政府是為菸商謀財害命開後門,因為韓國最大菸草公司已推出「加熱菸+電子煙」的混合型新型菸品,加上電子煙與加熱菸的行銷通路多有重疊,根本難防掛羊頭賣狗肉的行徑。

「目前年輕世代最大威脅是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興)菸品!」董氏基金會13日表示,董氏基金會去年就接獲逾3千件的違法販售新型(興)菸品的申訴,然而政府僅以函釋公告方式禁止新型(興)菸品,短短幾年已造成年輕人淪陷。新北市與台北市議會因不願坐視新型(興)菸品對青少年的氾濫與傷害,於去年下半年先後執行與通過《地方自治條例》,率先雙禁新型(興)菸品,盼力挽狂瀾保護下一代。

董氏基金會指出,2016年起政府以行政命令雙禁新型菸品,6年後行政院執意宣布「一開(加熱菸)一禁(電子煙)」的新型(興)菸品政策,對於政府「棄械投降」,董氏基金會感到痛心。

董氏基金會也提到,由126個醫事、家長婦幼、社福團體籌組的「台灣拒菸聯盟」則表示,將繼續向立委陳情,讓所有立委知道開放之後的管理與稽查取締根本難以落實,恐陷下一代淪為「新癮害世代」,請委員為「台灣拒菸聯盟」提案,達到與新加坡、泰國、澳洲、香港等一致雙禁電子煙、加熱菸的目標。

董氏基金會引述,台灣拒菸聯盟說,為力促台灣下一代成為真正的「無菸世代」,針對問題的嚴重性與確實保護兒少健康,提出「菸害防制法」2大修法主張:1.拒絕開放電子煙、加熱菸;2.逐步終結已經被合法的紙菸(菸盒「印製85%警示圖文及素面包裝」、「禁止加味菸」、「提高禁菸年齡」、「禁止菸草公司任何形式的廣告」等)。

台灣拒菸聯盟更以3點說明「拒絕開放電子煙、加熱菸」的理由:

一、電子煙、加熱菸都是菸商推銷「尼古丁成癮」的新武器。

半世紀以來全球反菸團體都為「終結紙菸」而努力,當逐步展現成效時,菸商接連推出新型菸品-電子煙及加熱菸,以挽救日益衰退的菸品市場,更積極擴展下一代對尼古丁的成癮。美國與日韓等這些「開放成年人選擇、禁止青少年使用」的國家都已證實失敗。

二、電子煙、加熱菸都有害、沒有比傳統紙菸安全且一樣有害。

2018年歐盟資料指出在市售電子煙中發現41種有毒化學物質,2021年澳洲研究更從市售電子煙發現164種有毒物質物質。2018年菸商公布自家加熱菸含有58種有毒化學物質,2020年研究再發現加熱菸氣霧中含有丁二酮、乙醯丙酮共62種有毒物質!

三、一開一禁是為菸商謀財害命開後門?

衛福部稱「加熱菸屬於菸草產品,應可合法使用」,這是誤導世衛組織(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涵義。公約雖然將加熱菸歸類於菸草產品,但主張可以依國家法律禁止使用。事實上加熱菸含有特殊添加物,並非天然菸草,不應歸類於一般菸草產品。

全球第一大菸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PMI)已與韓國最大菸草公司合力推出「加熱菸+電子煙」的混合型新型菸品,以符合「一開(加熱菸)一禁(電子煙)」的政策,且電子煙與加熱菸的行銷通路多有重疊,根本難防掛羊頭賣狗肉的行徑。

針對政院一開一禁政策,對加熱菸只有嚴格管制,恐是對菸商大開後門的質疑,衛福部國健署長吳昭軍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回應,如果是混合型,屬於類菸品的一種,是禁止的,不會有開後門狀況。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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