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烏龜園、墓園管理室、雞舍等處對小29歲的女同事強行猥褻多次,女子崩潰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鄭姓男子被控在工作時,多次強行擁抱、撫摸、親吻小他29歲的女同事,地點則遍及烏龜園、墓園管理室、雞舍,被害人提告後,屏東地方法院依3個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6個月。
判決書寫道,兩人為同事關係,2019年12月5日下午,男子趁女同事在烏龜園內工作時,隔著衣物強行觸碰她胸部、下體等處,女子大聲喝斥並極力反抗。幾天後,男子又在墓園管理室將女同事推倒在地,強制撫摸她胸部。在隔年8月4號上午,男子又再度前往女子工作地點,對她說「我很想妳」並從背後熊抱,把女子推向牆壁,又將手伸進衣物內,還抓著女子的手去觸碰自己下體,女子飽受驚嚇報警處理。
男子接受調查時供稱是經過女同事許可,才做出這些舉動,但屏東地院審理時發現,女同事當時有男友,事後也向同事哭訴,並在同事陪同下向男子嚴正斥責等舉動,但男子非但不理會,還變本加厲,認定鄭姓男子犯行明確,依3個強制猥褻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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