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與高速公路局、台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所聯手大執法,發現遊覽車羅姓業者名下有11輛遊覽車,卻積欠ETC通行費3311件(109萬3123元)不繳,為中部地區受理ETC通行費第1名的欠繳大戶,如果再加上交通罰鍰397件等其他欠費,合計3776件、欠費136萬1653元,執行官找上門查封車輛,羅男才願意分26期繳完。
▲▼台中分署查扣積欠上百萬ETC通行費的羅姓遊覽車業者。(圖/台中分署提供)
台中分署從去年11月15日起,就滯納交通罰鍰及ETC車輛通行費義務人與全國13個執行分署聯合大執法,其中羅男經營的遊覽車公司,名下有11輛,其中有4台年份在5年內,108年度起積欠ETC通行費3311件(金額109萬3123元)不繳,如果再加上監理費56件(7萬8130元)、交通罰鍰397件(12萬1592元)、牌照稅12件(6萬8808元)等費用,總計欠繳3776件、欠費136萬1653元。
台中分署到場發現遊覽車都不在,經持續追查,終於發現1台(2006年份)遊覽車的下落,依法查封,促使羅男另提出2台遊覽車(2006年份)供查封,羅並請求分期繳納。
羅男表示,近2年多來,因為新冠疫情影響,公司營業額慘賠,每月為了車貸、員工薪資、房屋租金等費用支付30~50萬元,因此無法一次繳完欠費,最後協商後,羅男從今年1月第1期繳納10萬1668元後,餘分25期每月繳納5萬元,最後1期付清全部欠繳餘額。
台中分署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交通罰鍰逾期未繳納,如交通罰單、「ETC車輛通行費」有申裝eTag未儲值,或未申裝eTag致無法扣款者,經寄發催繳通知單,逾繳納期仍未補繳者,民眾多因忙錄忘記繳納或故意不繳,相關案件若經合法通知,還是不繳,就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依法強制執行,欠繳民眾不要心存僥倖,趕快繳納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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