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被控約看電影逼口交 一張「生日卡片」逆轉讓人妻輸了

▲▼廁所,男廁,女廁。(圖/記者曾筠淇攝)

▲人妻控人權律師約看電影「女廁逼口交」。(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李姓人權律師協助多起冤獄平反,不過現在卻深陷性侵風暴,一名人妻小倩(化名)對他提出「性侵」告訴,表示李姓律師在電影院廁所外頭逼她口交,不過檢察官調查之後,認為罪證不足,不予起訴。

小倩指控這名人權律師在2018年7月28日下午三點到四點多,相約在一家電影院看電影,但是這名李姓律師竟然在電影院女廁當中,強逼小倩進行口交,所以對他提起性侵告訴。不過李姓律師到法庭之後,否認自己有相關罪行,沒有印象曾經跟小倩看過電影,也沒有進行口交。

▲桃園市馬姓男子前年4月間在中壢區某健身房運動,在烤箱內見某男子裸睡且下體勃起,竟乘機低頭口交,男子被驚醒後馬男迅速撤離,事後被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一名女子指控李姓人權律師性侵,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檢察官在審理過程當中,認為只有小倩的單一控訴,沒有診斷證明書等相關事證,雖然在當年的9月跟10月因為這件事情去看過精神科,同時10月份、隔年的1到2月也有跟朋友提過這件事,但他們都是聽到小倩轉述,並不具有補強性證據。而且已經提告性侵了,但是小倩又在當年的8月5日跟隔年的8月6日贈送人權律師「生日卡片」,卡片當中僅有署名跟對李姓律師的感謝,所以行為跟被性侵者的應有的反應真的很不太一樣。

雖然小倩在精神科就診紀錄當中,在2019年的3月有提到被「對方」半強迫發生性關係,可是「對方」的身份在病歷當中並沒有提及,所以基於以上的證據理由,檢察官認為「相關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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