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分署強力執行追討罰款,查封周姓女子房屋。(圖/花蓮分署提供)
記者蔡怡萍/花蓮報導
近來酒駕事件頻傳,造成許多家庭天倫夢碎,尤其年關將近,各種聚會活動更是要注意酒後不開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自111年1月5號配合執行「酒(毒)駕裁罰專案」,花蓮分署對轄內欠繳酒駕罰鍰之義務人展開強力執行,對花蓮縣瑞穗鄉兩名酒駕案件義務人追討分別13萬多、6萬多元的罰鍰,但多次催繳未果,進行查封兩人名下房產,呼籲義務人務必正視罰單儘快繳納,更別酒駕上路。
花蓮分署表示,其轄內周姓女義務人在108年4月間在台9線馬遠路口被攔查,發現為無照駕駛並拒絕接受酒測,遭鳳林分局舉發,花蓮監理站裁處新台幣9萬元,且另有多筆無照駕駛、無正當理由未接受道路安全講習等違規罰單,總共積欠約13萬5000元,近3年多次送行政執行催繳都不理。花蓮分署執行人員曾在110年11月到周女家中探訪,沒想到大白天周女已經喝得不省人事,執行人員無奈只好留下通知書請其家人轉達限期處理,但仍然逾期未繳,花蓮分署遂於111年1月10號查封名下房屋,但周女表明經濟狀況不佳,執行人員已請其提出清償計畫。
▲花蓮分署強力執行追討罰款,查封周姓女子房屋。(圖/花蓮分署提供)
轄內另一名楊姓男子則是在103年間於瑞穗鄉無照騎車又酒駕,被裁罰3萬1500元,至106年間再度無照騎車被罰9500元,同樣無正當理由未接受道路安全講習再收1800元罰單,包含拖欠的健保費用,多年催討皆未依期限處理,花蓮分署強力執行查封其名下房產,楊男才於當天表示房屋與兄弟共同持分,一定會在111年1月底前籌出2萬元辦理分期繳納。
喝酒不開(騎)車呼籲已行之有年,但酒駕事件仍頻傳,不只危害其他用路人的人身安全,更是拿自己生命開玩笑,謹告民眾切勿酒後駕車,而如有酒駕罰單也務必限期內繳納完畢,勿藐視公權力,除了耗費國家資源甚鉅,衍生後果更是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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