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召開記者會。(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近日出現不少民眾違反防疫措施的事件,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表示,針對在病房裡搗亂的民眾,都可處以相關法條,若民眾有傳染病發生或有疑慮時,必須配合治療或檢疫,否則可罰3000到1.5萬,另明知自己是確診者,卻未配合防疫而感染他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以下罰金。
關於網上瘋傳在國外假造陰性證明,返台後規避高額防疫旅館價格一事,陳時中表示,此行為涉及偽造文書,返台後還有行政處分,可處1到15萬元,明知自己確診仍返台,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開罰,也就是不遵守主管機關指示並傳染他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以下罰金。
陳時中表示,對於明知自己確診卻不遵守規矩,致使他人感染者,指揮中心絕對嚴懲不寬貸,也提醒不知道嚴重性的人,違規不只會被罰錢,也是有可能面臨刑罰的。
▲確診病例治療期間違反傳染病防治相關規定。(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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