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國道1號南下107.8K處昨日早上發生一起切車害駕駛人連環自撞事故,有網友將錄下過程的行車紀錄器發布至網路上,引起網友們討論,大多數網友認為,小客車連環自撞與突然切車的車輛具相當因果關係,紛紛呼籲駕駛拿起貼文影片尋找「鬼切肇逃」。
▲內側車道的駕駛疑似被右方切車驚嚇,失控連環自撞。(圖/翻攝新竹爆料公社,下同)
昨(14)日早上8時許,位於國道1號南向107.8公里處,一部藍色自小客車由中側車道變換至內側車道時,擦撞左手邊棕色自小客車,棕車駕駛因此失控,衝撞外側護欄,造成輕傷。
有網友將行車紀錄畫面PO上臉書《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引起網友討論,有網友認為,可能因為駕駛被嚇到,情急之下直接急轉方向盤,結果引發失控,不過因為畫面中前車駛離,也被網友認為「先提告肇逃跟傷害」、「肇逃了」、「肇事責任歸屬前車,不過後車要有行車記錄器證明,當然判定還是要以交通警察為主⋯」。
▲▼有網友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上網,引起討論。
由於行車紀錄畫面太過驚悚,事發當下附近車輛紛紛減速,避開後又快速離開,就怕自己「路過中槍」,大多數網友認為,切車的駕駛應負起相當責任,「致人傷亡要付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刑責,如果造成他人傷亡又揚長而去,則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右邊的車明顯越線了,沒打方向燈、沒有注意四周車輛,有肇事的因果關係」,不過事故車的反應也令人捏一把冷汗「不當切車確實該是主因,但你這反應」、「駕駛反應跟經驗真的蠻糟糕的,重踩煞車再打方向盤,有循跡也不見得能救」。
警方也表示,汽車行駛高速公路,變換車道除應打明方向燈,並應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以維護行車安全,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
▲▼小客車連環自撞,車頭全毀損傷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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