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嘉彥議員連同連署議員及相關民代,決議1月29日正式啟用執法。(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太平洋公園自行車道前曾公告禁止汽、機車駛入,經花蓮縣警察局強力取締下,違規情形雖已大幅改善,但仍有機車闖入與單車、行人爭道危害安全;為維護交通秩序及民眾權益,對此花蓮縣議會通過連署,設置車牌辨識系統,透過科技執法取締違規。
花蓮縣警察局已1月初完成太平洋公園自行車道科技執法設備建置,12日邀集花蓮縣議會提案及連署議員至北濱公園自行車道入口處會勘,提案人魏嘉彥議員連同連署議員及相關民代均親自到場討論啟用期程,考量春節期間大量遊客將湧入花蓮,決議於1月29日正式啟用執法,即日起至正式啟用前為加強宣導期。
花蓮縣警察局提醒民衆,設備正式啟用後,汽、機車違規闖入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2款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規範,營造良好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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