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參加鐵人三項比賽摔車癱瘓,基隆市府轉向協會求償獲准。圖為前總統馬英九參加鐵人三項比賽 。(圖/中華民國鐵人三項協會提供)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蔡姓男子2014年間參加基隆市政府舉辦的鐵人三項競賽,結果在自行車競速項目中,摔進基隆市湖海路賽道上的大坑洞,最後頸椎骨折、下半身永久癱瘓。蔡男向基隆市府請求國賠,獲賠967萬餘元確定。市府不滿,轉向鐵人三項協會求償,高院二審改判協會須賠償483萬餘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4年9月間,當時43歲的蔡姓男子參加基隆市政府主辦之「2014基隆市鐵人三項競賽活動」。在自行車競速項目中,全速衝刺的蔡男騎車經過基隆市湖海路2.6公里處的賽道時,一頭栽進賽道上出現的長50公分、寬40公分、深4公分大坑洞,而後自行車失控,撞擊路邊水泥護欄後倒地。
蔡男送醫急救後,頸椎、手腳多處均嚴重骨折,最後醫師判定雙下肢癱瘓等永久性傷害。蔡男認為基隆市政府不僅是出事道路的主管機關,也是賽事的主辦機關,對道路管理有欠缺,導致他永遠癱瘓,因此提出國賠訴訟,一審判准1025萬餘元,二審改判967萬餘元,最高法院2019年底駁回上訴確定。
基隆市府不滿,認為賽事的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應該也有過失,必須負責,因此提出訴訟,要求協會全數賠償。一審法院審理後,駁回基隆市府請求,市府上訴第二審。
不過二審高等法院卻出現逆轉判決,高院認為,基隆市政府確實有維護路面完整、安全的責任;但協會負有檢查賽道之責,如有不合格狀況應通報相關單位填補坑洞。高院指出,雖然協會檢查時發現坑洞,但將不合格賽道判斷為合格賽道,導致比賽於坑洞未填補之情形下舉辦,最後造成蔡男受傷,協會應就公有設施管理有欠缺負過失之責。經過計算後,改認定協會與基隆市府各付1半責任,最後高院改判協會須賠償483萬74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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