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父親希望燒重機和藍寶堅尼給車禍死亡的愛子。(圖/示意圖,非當事車輛,與本案無關/民眾提供)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鄧姓男子2018年間騎重機被違規右轉的聯結車撞上,送醫不治,鄧父提告求償1189萬元,還要求被告燒紙紮重機及超跑藍寶堅尼給死者,一審法官認為這並非一般殯葬儀式判不准,鄧父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除了判肇事的田姓司機及其公司須賠253萬元外,也認同鄧父請求的紙紮重機和藍寶堅尼是傳統觀念「事死如事生」,改判准鄧父這部分5200元的請求。
這起車禍發生在2018年5月23日下午1時許,24歲的鄧姓男子騎著大型重機,行經大寮區河堤路一段,被一名逆向橫切馬路右轉的聯結車撞上,鄧男連人帶車被撞倒在路邊,傷重不治,事後田姓司機(55歲)因業務過失致死罪遭判刑1年定讞。
鄧父痛失愛子後提告求償,法院一審時,鄧父指陳兒子本來是職業軍人,退伍後專職水電工作,生前酷愛重型機車、超跑等交通工具,他擔心兒子在陰間沒錢可花,所以花了快5萬2000元買了59擔庫錢(庫錢為陰間冥幣,1擔約1000萬冥幣)、約5億9000萬冥幣,以及紙紮的藍寶堅尼和重型機車給他,將這筆花費共74萬5000元全部都算在喪葬費裡,一併求償1000多萬。
田姓司機和貨運公司則認為鄧父喪葬費用求償金額太高,要求降低庫錢金額、剔除紙紮超跑及重機費用,只願意認賠30萬餘元左右。
一審法官按鄧男生前身份地位、收入,認為庫錢應酌減為2萬元,至於「藍寶堅尼」、「重型機車」等紙紮物品,只是死者親屬為展現對死者生前的思念所為額外支出,並非一般殯葬儀式實際所需要,應予剔除。
▲一審法官認為至於「藍寶堅尼」、「重型機車」等紙紮物品為額外支出,並非一般殯葬儀式實際所需要,應予剔除。(圖/示意圖,非當事車輛,與本案無關/民眾提供)
鄧父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傳統觀念認為對待亡者應「事死如事生」,所以台灣民俗信仰中,會以燒紙錢、紙紮屋向亡者表達思念,希望已逝親屬能在另個世界享受優渥生活,所以紙紮費用不能說與喪葬禮俗無關。
合議庭審理認為,鄧男生前酷愛重型機車等交通工具,鄧父燒給他各價值2600元的紙紮「藍寶堅尼」、「重機」等紙紮用品,尚與禮俗及鄧男身分、地位相當,屬喪葬必要費用,判准田和貨運公司須賠償這部分5200元。
而這起車禍經事故責任鑑定結果,田姓司機肇責比例為8成,鄧男要自負2成責任。法官審理後判田姓司機及其公司須賠償近253萬元,扣除已領的強制責任險保證金200餘萬元,肇事方還須賠償51萬餘元給鄧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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