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古姓男子去年9月間在超商飲用2罐啤酒後騎車上路,但半途中卻撞上突然衝出的山羊翻覆,古男四肢多處骨折受傷。(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古姓男子去年9月間下班後在超商飲用2罐啤酒後騎車返家,行經台66線觀音段時,路旁山羊突然衝出,古男來不及閃躲撞上山羊翻覆倒地,人與山羊都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大園警方據報後趕往處理,古男四肢多處骨折與撕裂傷,酒測值為0.23,警方送醫治療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古男否認有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且肇事原因為山羊,檢方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有公共危險等犯行,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43歲的古姓男子去年9月16日晚間6時許,在觀音區某超商飲用2罐啤酒,半小時後騎車返家,行經台觀音區66線東向9.5公里處時,路旁突然衝出山羊,古來不及閃躲撞上山羊,人羊同時倒在路旁,古男四肢多處骨折,臉部等處也有撕裂傷勢。
▲桃園市古姓男子去年9月間酒後騎車上路,半途中撞上山羊翻覆,人羊倒地。(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大園警方據報後到場處理,發現古男傷勢嚴重,為其酒測後酒測值為每公升0.23毫克已明顯超標,警方事後先送醫治療,訊後依不能安全駕駛罪嫌移送桃檢偵辦。
古男在檢方複訊時否認有公共危險罪行,辯稱有喝啤酒,想說喝不多慢慢騎應沒事,但山羊卻是從路旁突然衝出是造成車禍主因;檢方根據大園警方提供之現場事故圖、各項生理機能表、醫院診斷證明書等佐證,檢方認為,本起事故因係山羊突然衝出路面所致,尚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肇事原因與古男酒後駕車行為有因果關係,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有何公共危險犯行,罪嫌不足下檢方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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