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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男童獨留在家跌破頭狂哭!臉上、地上都是血 2寶媽慘了

▲▼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外觀。(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賴文萱、吳世龍/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區一名媽媽今(19)早將1歲10個月大的小男童獨留在家,不料,小男童在家摔得滿臉傷,不斷放聲狂哭,鄰居聽聞哭聲後隨即報警。警消到場見到小男童隔著鐵門哭,臉上、身上,還有地上的血都乾涸了,隨即破門將男童載往醫院治療。由於男童媽媽行為已違反兒少法,高雄市社會局也裁定需上親職教育課程。

這名1歲10個月大的小男童今早被媽媽獨留在家中,但在家中不小心跌破頭後不斷放聲狂哭,鄰居聽到傳出小孩淒厲哭聲,嚇得緊急報警並撥打119求救。

警消獲報後到場發現,小男童隔著鐵門狂哭,且全身都是血,不知道受傷後血流了多久,甚至臉上、身上還有地上的血都乾涸了,當下立即破門救援將小男童送院治療,所幸經檢查後,除了額頭有撕裂傷,其他並無大礙。

▲▼ 男童,媽媽小孩,小男生,小男孩。(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1歲大男童被獨留在家跌破頭狂哭。(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男童媽媽獲知消息後急忙趕到醫院,坦承早上小男童還在睡覺,所以才會趁機會先送老大出門上課,沒想到卻發生這種事,她並強調下次絕對不會再這樣子了。

警方依規定通報高雄市社會局,社工稍早也聯繫上男童媽媽,目前孩子傷勢穩定,明天會安排到家中家訪。社會局表示,父母態度積極配合,不過,因為男童媽媽已經違反兒少法第51條,不得讓6歲以下獨留的規定,社會局將裁定上親職教育課程。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6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依102條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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