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片面宣布FTA失效 外交部:暫時實施法理仍有效

▲▼立委羅致正舉行「台尼斷交FTA失效?台商受害哭求無門」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立委立委羅致政召開「台尼斷交FTA失效?台商受害哭求無門」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台灣與尼加拉瓜在去年12月10日斷交,民進黨立委羅致政20日表示,尼加拉瓜片面宣布自由貿易協定(FTA)失效,不僅違背國際慣例,更嚴重損及進口業者權益。對此,外交部回應,尼加拉瓜沒有遵照國際法約進行,所以政府暫停實施兩國之間的FTA,「但在法理上仍然有效」。

羅致政20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台尼斷交FTA失效?台商受害哭求無門」記者會,並邀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外交部、經濟部、財政部、台灣進口水產品協進會等代表列席。

羅致政表示,尼加拉瓜在去年12月10日與台灣斷交之後,隨即片面宣布兩國的FTA失效,不僅違背國際慣例必須「提前告知」的要求,更導致許進出口商出現很大的困難,因為FTA牽連著關稅減讓的問題,尤其很多進口商都必須提前預付訂金、購買產品。

羅致政指出,台灣過去跟巴拿馬、薩爾瓦多等國都有簽訂FTA,即使斷交FTA還是繼續存在,唯一的例外就是尼加拉瓜,「到底現在FTA的地位是在?還是不在?」政府有責任與義務幫助廠商,在短期內如何不讓權益受損,中長期來講,更要輔導他們轉進其他友邦國家。

羅致政說明,現在進口業者面臨的問題,主要在於FTA的產地證明,過去都有官方產地證明,就是由當地國政府所蓋章、印發的產地證明,「可是因為我們跟他們斷交了,當地國政府已經不再提供產地證明」,所以他們現在唯一能提出的,就是當地的民間出口商所提供的證明。

不過,羅致政說,民間出口商所提供的證明,沒有辦法得到當地國的認證,「我們已經沒有大使館了,也沒辦法加以認證」,這樣的證件恐怕也不足部讓政府認定,進出口商的產品是來自尼加拉瓜原產地的物品。

羅致政也批評,兩國之間的FTA要失效,必須提前180天告知對方,可是尼加拉瓜並沒有這麼做,反而在斷交完不到一個禮拜,就片面宣布終止跟台灣所有的條約、規章等,這會涉及到所有台商的權益問題。

對此,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長蔡允中回應,以現在的國際法規來講,「FTA是仍然有效」,因為尼加拉瓜沒有照著國際法約的程序進行,造成整個執行上有違約的行為,「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中止,暫停實施FTA」,但是在法理上仍然有效。

蔡允中指出,有關優惠關稅的效期,經濟部事前已經召開三場會議,業者也都針對問題提出意見,現在正在彙整所有業者的意見,會朝向保障業者最大權益的方向,後續提供行政院進行核定,「業者的權益是我們最大的考量」。

蔡允中說明,在相關認證的部分,外交部與經濟部、財政部也已經談過,所有證件的認定會朝「可以有替代方式的文件」,可能會採取比較大的範圍、比較寬鬆的方式,以符合業者的需要。

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李冠志則說,業者的權益是經濟部最大的考量,「目前整個執行在台灣方面,我們是把整個FTA持續在執行當中」,但是未來也在考量什麼時候是最合理的期間,讓業者的權益做一些相關保障,這些相關權宜措施,經濟部、財政部及外交部會持續討論。

李冠志表示,這些權益措施包含文件、取得、效力方式等,未來也會向尼加拉瓜提出台灣方面的訴求,「因為尼方片面地中止FTA,已經違反台尼FTA的精神」,台灣也會提出應對的方案,目前內部還在研擬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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