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蔡姓男子前年6月間載女友外出,與另一名也姓蔡的男子起行車糾紛,出拳狠K其頭部等處20秒,還推倒重傷頭部致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蔡姓男子前年6月開車載女友外出,行經桃園區時疑似與另一輛車起行車糾紛,蔡竟下車朝同姓蔡的男子猛K頭部等處20秒,還將其推倒在地導致頭部重創昏迷,送醫急救時,家屬趕到醫院探視,蔡男竟撂人追打家屬;桃園地院經過年餘審理,最近審結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蔡10年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32歲的蔡姓男子於2020年6月5日晚間開車載女友外出,行經桃園區大業路附近,同樣姓蔡的67歲男子疑似發生行車糾紛,2人口角後蔡男下車硬拉開車門,朝坐在駕駛座的67歲蔡姓男子頭部、身體連續出拳痛毆長達20秒才停止,年長的蔡男不甘被打還向年輕的蔡男大喊「不要走」,蔡男再度上前以雙手猛推年長蔡男胸口,導致整個人往後倒,頭部撞擊地面後昏迷,緊急送醫進行開顱手術搶救,延至9天後仍宣告不治。
▲桃園市蔡姓男子前年6月間與另一同樣姓蔡男子起行車糾紛,出拳狠K頭部等處還推倒重傷頭部致死,救護人員在場急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檢警查出,蔡男於案發後向警方承認是因行車糾紛曾推倒對方受傷,但年長的蔡男送醫急救時,其家屬趕到醫院探視,逞凶的蔡男竟還打電話約5、6名友人在急診室外等候,與其兒子等人再啟口角後還追打其兒子。
桃園地院審理時,蔡男坦承揮拳毆打年長的蔡男,回到自己車上時被叫住,後來氣憤推倒蔡男導致頭部重創傷重不治;法官考量蔡男犯後曾要女友打119報案,留在現場隨同員警做筆錄,符合自首要件予以減刑。
法官審酌,蔡男僅因行車糾紛無法控制情緒,警方根據路口監視器發現蔡強拖蔡翁下車,對方不從就在駕駛座下重手狠擊,後來又推倒在地導致頭部撞擊地面傷重致死,顯已欠缺尊重他人生命,犯後未與被害家屬和解與獲得原諒,審結依傷害、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8月、9年8月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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