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釀46死。(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火災,震撼全台,高雄地檢署21日偵查終結,檢方認為黃格格是故意將未完全熄滅的淨香粉末,倒在沙發上,導致悶燒約30分鐘後發生閃燃,導致火勢快速蔓延,進而釀成重大悲劇,因此將她以刑法放火罪、殺人罪起訴,且認為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因此向法院建請處以極刑。
▲高雄城中城火警嫌犯黃格格(右)被依殺人罪起訴。(圖/記者吳世龍攝)
檢方調查,起火點是在城中城一樓的茶具行,該處是郭姓男子在2020年開始使用,平常就有一些朋友在此群聚喝酒,郭在2021年8月認識黃格格後,黃也經常出入該處,去年10月13日晚間,郭與黃和另外兩名友人又再度一起喝酒,黃不斷抱怨郭還和前女友聯繫,郭怕黃一直盧,就先行離去,到了14日清晨1點多,兩名友人也隨後離開。
郭男離開後,黃格格持續一個人喝悶酒,還不斷傳LINE和語音訊息給郭,郭不讀不回,黃女於是認為郭又去找前女友,於是決定讓郭難看,因此將沒完全熄滅的淨香灰燼倒在沙發上,在14日凌晨2點16分離開。
檢方根據監視錄影畫面及證人供詞,發現郭男的處所在清晨2點52分冒出火光和濃煙,這時目擊的劉姓計程車司機發現起火,試圖想找水撲滅,但2點54分隨即發生閃燃,火勢快速蔓延開來。
▲城中城一樓茶具行的套房沙發是起火點。(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根據鑑識人員研判,火災與電線走火無關,因該處並沒有水電,黃格格在偵訊時坦承將裝有檀香灰的鐵罐丟進沙發旁的垃圾桶,雖然後來改口,說把檀香灰跟烤過的秋刀魚一起打包,丟進愛河,檢方還找來海巡人員打撈也無所獲,黃女最後又說忘記怎麼處理了,但「案重初供」,檢警認為她第一次的說法比較接近事實。
檢方指出,淨香灰燼未熄,放在罐內悶燒,加上周圍有易燃物,包括煮水用的卡式瓦斯爐被引爆,封閉的屋內溫度逐漸升高,出現最可怕的閃燃現象,即密封空間燃燒產生濃煙,屋內溫度不斷升高,大量濃煙的溫度也跟著升高,成為可燃氣體,濃煙一旦被火場高溫自動點燃,就會形成一片火海,瞬間超過500度,非常恐怖。
檢方指出,火勢從一樓蔓延後,其實並沒有往上延燒,反而是因為煙囪效應,因此住在城中城高樓層的罹難者,大多是吸入濃煙窒息死亡,並非被火燒死,但仍造成重大傷亡。
檢方調查也發現,黃格格個性剛烈,感情控制慾強烈,嗜酒成性,常常無端怒罵,失控砸毀門窗玻璃,事後還傳訊給郭「要瘋陪你瘋」、「你想看到的事情,我一定做給你看,我不會騙你」等語,認定黃女是故意將未完全熄滅的淨香粉末,倒在沙發上,導致悶燒約30分鐘後發生閃燃,導致火勢快速蔓延,進而釀成重大悲劇。
偵訊過程中,黃格格否認傳訊息給郭男,供詞反覆,拒絕測謊,行使緘默權,但檢方仍認定黃格格蓄意引燃火源,導致發生大火,造成46人死亡,以刑法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處以極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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