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通客運被判賠1位過勞中風成植物人的司機1369萬元。圖右為亞通行駛其他路線巴士。(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桃園機場亞通客運交通車1位陳姓司機,2018年載客時突然腦中風,就醫變成植物人至今,他的子女主張父親長期加班過勞,告亞通公司求償共3385萬餘元。亞通指陳男有高血壓及菸癮才是中風主因,台北地院查明陳男事發前4個月多次連續上班,日數最長為33天,確實長期超時工作,判客運公司應賠陳男和子女共1369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從2011年9月起任職亞通公司,上班日每天清晨4時到班,開交通車往返桃園機場與台北,供各航空公司員工通勤及旅客接駁,2018年9月13日上午11時許,陳男載客途經北市善導寺捷運站旁,右半邊身體癱瘓且說不出話,送醫急救發現腦幹出血性中風,保住了性命,但變成植物人至今。
陳男一雙兒女主張父親上班早出晚歸,單日工作往往超過14小時,出事前1個月內加班逾100小時,發病前4個月內平均每月加班也高於80小時,父親是因長期超時工作過勞而中風,勞保局也核發144萬元職業災害補助。
陳男兒女認為亞通公司避談補償、以致勞資爭議調解破局,並提出同年5、6月排班紀錄,佐證父親連續33天上班、未適當休息,目前已被認定永久失能、須終身看護,但勞保投保薪資遭亞通短報,所以要求亞通賠償父親職災補償差額、醫藥費、喪失勞動能力損失和一家3口精神慰撫共3385萬餘元。
亞通公司否認讓陳男超時上班,宣稱陳男事發前4個月內加班總數為68小時,都沒達到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的參考標準,且趟次之間有休息。亞通公司指陳男長期罹患高血壓與高血脂卻不治療,且菸癮很大、每天超過1包菸,這才是中風原因而非過勞。
亞通還宣稱陳男持續重度昏迷,免疫力低弱,「存活年限比平常人之平均餘命為短」,不應依正常男性標準計算餘命,加上沒自我注意健康狀況、也有過失責任,請求免賠。
法官查出陳男在事發前4個月內,多次連續上班,從8天、12天、15天到最長33天都有,且每趟車程結束,還要加油、清潔車內與檢查機件,並非完整休息,據此認定,陳男因長期密集超時工作而引發中風、屬於職災,亞通本件也因違反《勞基法》被裁罰。
法官依陳男事發時56歲及事發前月薪平均6萬5000元為準,計算餘命為11.2年,考量陳男兒女在事發時都未滿20歲,扣除已領傷病給付24萬餘元及亞通公司被執行的213萬餘元,再扣除陳男不注意健康應自負20%過失責任,判亞通應賠陳男一家3口共1369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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