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逛年貨大街邊走邊吃 被衛生局罰3000

台南市新化年貨大街有民眾邊走邊吃,違反防疫規定,被警方取締,移送台南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裁罰3000元。

▲台南市新化年貨大街有民眾邊走邊吃,違反防疫規定,被警方取締。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新化年貨大街有民眾邊走邊吃,違反防疫規定,被警方取締,移送台南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裁罰3000元。

台南市新化年貨大街有民眾邊走邊吃,違反防疫規定,被警方取締,移送台南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裁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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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衛生局指出,台南市警方於23日於新化年貨大街查獲一名民眾脫下口罩邊走邊吃,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將依第37條第1項第6款裁罰新台幣3000元。

衛生局呼籲,國內COVID-19本土疫情升溫,民眾應落實個人防疫措施,勤洗手、戴口罩、落實實聯制,不邊走邊吃及試吃。違反防疫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裁處新台幣3000至1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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