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樓大亨外遇不斷 鬧婚變想脫產!辯「借貸抵押」被打臉

▲▼銀樓,珠寶行。(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ixbay)

▲屏東一對經營銀樓的劉姓夫妻因婚變對簿公堂,2人離婚後,劉男遭前妻控訴其為脫產,竟將名下房產設定債權抵押給其哥哥。(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ixbay)

記者林冠吟/屏東報導

屏東一對經營銀樓,資產頗豐的劉姓夫婦鬧婚變,鄒女控訴劉男習慣性外遇,2人訴請離婚後,鄒女向法院聲請分配夫妻剩餘財產,赫然發現前夫竟私自將名下財產設定債權,登記在哥哥的名下,脫產用意甚明,怒向法院提起告訴。屏東地院審理後,判鄒女勝訴,將劉男設定1580萬元的不動產抵押權登記塗銷。

鄒女向法官指出,她和劉男結婚20餘年,2人育有1子1女,並經營一家銀樓,收入頗豐,但在婚姻關係維持期間,劉男卻不斷慣性外遇,動輒對她冷嘲熱諷或冷漠以對,讓她忍無可忍,2020年11月時選擇搬回娘家,並訴請離婚;未料法院終止2人婚姻關係後,劉男或許預見鄒女可能向法院聲請夫妻財產分配,竟將他名下房產設定抵押權給他哥哥,其脫產用意甚明,損害她的財產分配權,怒再提告。

庭審時,劉男向法官辯稱,他多年前有請他哥哥幫忙處理250兩黃金,市價約1500萬元,事後他因還不出款項,雙方成立借貸關係,後續因為他投資失利,才會將名下的房地產設定擔保債權總額1580萬元,以此抵押給哥哥,絕無虛偽設定情事。

屏東地院審理後發現,鄒女先前提供300萬元向法用聲請假扣押,扣押金額約為1421萬元與黃金259兩,同時亦有黃金、白金與K金等相關飾品共計100多兩,總價3000萬元以上。

法官指出,從上述來看,劉男財力頗豐,至少有3000萬元以上的資力,為何需要向哥哥借貸,而從其先前房地產購買時來看,劉男在交易時均以「現金」交易,未向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借款,並未積欠任何人債務,也未有因債務而有抵押權設定,認為其辯詞矛盾,不採信其證詞,將劉男設定1580萬元的不動產抵押權登記塗銷,判鄒女勝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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