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侯友宜:預防性羈押更有效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新北市府提供)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新北市府提供)

記者楊蕓/新北報導

國內酒駕事故頻傳,立法院昨(24日)通過修法,加重酒駕處罰規定,並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照片、姓名。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這是一種作法,但對於累犯採取預防性羈押會更有效果,希望這部分可以再去思考。

立法院臨時會24日通過修法,有關酒駕即便未肇事的刑責,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至新台幣1.5萬元罰鍰。

侯友宜25日受訪時表示,酒駕是犯罪行為,絕對零容忍,針對酒駕,民眾殷殷期待立法通過後,能夠有效力的嚇阻酒駕發生,尤其民眾一直再三呼籲酒駕累犯採取預防性的羈押,這部分希望能夠再行思考。

侯友宜表示,交通執法單位也特別提到,處罰人以外,還有車輛的執行、查扣的時段要非常清楚,具有執法的效力,這些都是在立法中要更周全的,最重要的是絕對不能以身試法,喝了酒就是不能開車,他強調,這不只是用法令界定而已,還是呼籲民眾們要自我要求,喝了酒就不能開車,大家一起酒駕零容忍,全力防範,不讓事故發生。

針對修法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侯友宜則說,這是一種作法,但如果只要是累犯,就採取預防性羈押,會更有效果,希望這個部分可以再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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