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長曾麗燕。(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高雄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為曾麗燕及胞妹等人涉嫌長期虛報助理名額及詐領助理費,不法所得逾1300多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高雄地檢署是接獲檢舉,在去年3月間對曾麗燕與胞妹曾麗鴻等人的服務處、辦公處及住居所的搜索,並約談被告9人、證人6人。雄檢訊後,認為曾麗燕、曾麗鴻都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曾麗鴻因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曾麗燕當庭諭知以20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涉嫌偽造文書罪嫌,分別以5、10萬元等交保候傳。
檢方查出,曾麗燕自民國99年12月25日起擔任改制直轄市後第1屆高雄市議會議員迄今,曾麗鴻長期依曾麗燕指示辦理提領、保管及發放公費助理薪資,2人涉嫌多次利用遴聘公費助理機會,以虛報人頭助理名單或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向高雄市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初估不法所得至少達1300多萬元,今天偵查終結後,將曾麗燕及胞妹、另其他11名涉案助理、人頭助理和被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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