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同學200多萬還不出...竟持榔頭+水果刀殺死他!二審改判15年

▲台南高分院依殺人罪改判因拖欠高中同學200多萬元債務還不出,竟殺死同學的黃韋勳15年徒刑。(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高分院依殺人罪改判因拖欠高中同學200多萬元債務還不出,竟殺死同學的黃韋勳15年徒刑。(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35歲男子黃韋勳,因沉迷電玩積欠李姓高中同學200多萬元未還,2021年3月3日雙方約好還債,黃男竟趁被害人玩手機之際、拿榔頭及水果刀朝被害人後腦猛力敲擊及刺殺,造成被害人傷重不治死亡,黃男行兇後即打電話報案自首,一審以殺人罪判刑17年,經上訴台南高分院,26日上午改判15年。

一審判決指出,死者李姓男子經營燈具製作生意,和被告黃韋勳是高中同學,黃男無固定工作、打零工維生,還迷上電玩,常向李男借錢,李男情義相挺,除把自己積蓄借給黃男,為了同學情誼還向他人、地下錢莊借款給黃男周轉,前後共借了200多萬元給黃男,但黃男卻一直未能清償債務,李男也向黃男催討還錢。

黃男還不出錢,卻向李男聲稱已約好阿姨代為還債,約李男在2021年3月3日下午到黃家商討還債事宜,李男依約偕2名友人前往黃宅,但請名友人在外面等,李男自行進入黃宅,黃男因怕無法還錢真相被李男知悉,竟利用李男玩手機疏於注意之際,持榔頭朝李男後腦猛力敲擊,李男抵抗反擊,黃男進一步從垃圾桶旁拾起1把水果刀,朝李身上猛刺至少3刀,造成李左肺刺傷大量出血、血氣胸,送醫後仍傷重不治身亡。

李男的2名友人看到李男從屋內跑出來後不支倒地,趕緊下車查看,並目擊黃男持刀在李男後方,黃男則對李男的兩友人說:「沒你們的事,你們快走,我也要自我了斷」,隨後黃男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自首他殺人了。

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黃男17年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局26日上午宣判,駁回一審判決,改判黃男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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