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圖/記者林敬旻攝)
網搜小組/鄺郁庭報導
政論節目主持人陳斐娟2017年在個人臉書PO文,指稱立委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等語,被劉建國提告要求公開道歉。高院更一審認為民意代表是不是「愛情騙子」,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陳斐娟並沒捏造杜撰,第3度判劉建國全部敗訴,可上訴。話題被分享至批踢踢,就有網友不禁幫QQ,「這樣子算是被三認證嗎?」
本站日前報導《專訪李婉鈺後...陳斐娟臉書PO文批「愛情騙子」 劉建國求償吞敗》,法官指民代個人有無感情不忠或欺騙行為,影響選民對民代道德、品格與誠信是否無暇的判斷,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陳斐娟依據李婉鈺節目受訪內容PO文合理評論,即使讓劉建國難堪,仍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一、二審均判劉建國敗訴。
劉建國針對要求陳斐娟刪文與公開道歉部分上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仍認定陳斐娟本案PO文沒侵害劉建國的名譽權,再判劉建國敗訴,可上訴。
判決出來後,就有鄉民忍不住同情劉建國,「這樣子算是被三認證嗎」、「台灣地區法院認證之XXXX」、「感情很難客觀評論,告不成」、「tri kill(三連殺)」、「這是稱讚吧!好想當一回愛情騙子」、「music下!愛情騙子到底要告啥,有沒有律師可以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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