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7、8月間三度上長榮航空官網客服系統上留言「劫機」、「飛機上有炸彈」,長榮航空向航警局報警循線查獲。(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明知長榮航班並無被劫機或放置炸彈情事,去年7、8月間三度在長榮航空官網客服系統上留言「劫機」、「飛機上有炸彈」等不實訊息,長榮航空向航警局報案處理;桃園地檢署根據長榮航空客服人員指證、對話截圖等佐證,檢方偵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之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嫌將林男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36歲的林姓男子去年7月6日凌晨零時46分,在桃園市住家以筆電連接網路至長榮航空智能客服系統留言區輸入「劫機」等語,以此方式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同年月19日晚間7時許在住家二度上長榮航空官網留言「飛機上有炸彈」。同年8月10日下午5時許在住家以相同方式在長榮航空官網上留言飛機上有炸彈」等不實訊息。
長榮航空公司人員向航警局報案處理,航警局根據網路位置找到住在大園區林男住處,發現林男以筆電連接網路上長榮官網留言,航警局偵訊後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檢複訊時,林男坦承以筆電到長榮航空官網上留言之事實;長榮航空客服人員則指證林男在官網上留言「劫機」、「飛機上有炸彈」等不實訊息之事實並提供客服對話截圖、智能問答清單、智能客服敏感性字句提醒詢問電子郵件與通聯調查查詢單等佐證,檢方認為林男犯行明確,偵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第1項之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嫌將林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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