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手何韻詩(中)2019年來台參加台港大遊行,遭人當眾從後潑灑紅漆羞辱。(資料照片/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劉昌松/台北報導
香港歌手何韻詩3年前來台出席「929撐香港」遊行,受訪時當眾遭統促黨成員胡志偉從後腦潑紅漆羞辱,胡男與在場接應的男子梁太富隨即被制伏,此案驚動總統蔡英文PO文譴責,檢警共逮捕11人起訴公然侮辱等4項罪嫌,胡男雖聲稱願向何韻詩道歉,出庭卻又喊話法官「公正審判」,台北地院認為政治人物失去引領社會善良風氣的高度,不能單靠司法重判矯治,今依毀損罪判胡男3月徒刑,其餘10人無罪,可上訴。
北院判決理由指出,胡男因1個潑漆行為,同時觸犯對何韻詩公然侮辱罪以及弄髒何韻詩與身旁2人衣物的毀損罪,從重依毀損罪論處。針對檢方求處胡男8月徒刑、何韻詩也請求重判,法官指出我國近來因不同黨派政治人物相互攻訐,「日趨逾越禮節,失去引領社會善良風氣之高度,實非司法在個案中予以重判便能遏止或教育、矯治」。
法官強調,「正本清源,還需各個政治人物能以身作則,放下一己算計,撫平社會不安與對立,還我臺灣人民純樸善良之本性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所以本案不從重也不輕宥,也不比附不同情節的其他案件刑度,僅審酌胡男的動機、目的、手段與所生損害,以及胡男無悔意、希望用激烈手段凸顯問題、表達意見等犯後態度量刑。
何韻詩(44歲)當時在案發後返港,對胡男等人提告,強調會更加堅定「反送中」的信念,去年(2021年)12月29日,香港警方以港媒《立場新聞》涉犯《港版國安法》為由搜索辦公室,擔任《立場》董事的何韻詩也遭拘捕扣留1天,才獲准交保20萬港幣。
本案發生於2019年9月29日,台灣多個公民團體在北市中正區舉辦「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遊行,何韻詩專程來台出席,當天下午2時許接受媒體聯訪,突遭身穿黑衣與蒙面的胡男從後倒1罐紅漆,潑灑頭髮、後腦與頸肩一大片,何韻詩微微變臉,瞪眼鎮靜表示親中人士就是這麼沒品,「香港社運人士每天都面臨同樣威脅」。
▲統促黨成員胡志偉對何韻詩潑漆,出庭喊話法官「公正審判」。(圖/資料照片)
胡志偉和混在人群把風的同夥梁太富隨即被制伏送辦,檢警查出胡男是中華統一促進黨自忠黨部主委,與梁太富也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緊急搜索胡男辦公處所,查扣棍棒、標語、水槍跟餿水等物。
胡男和梁男被檢方聲押禁見,但法官裁定2人各交保20萬元與10萬元。胡男坦承潑漆但否認受人指使,辯稱不滿「反送中運動」訴求,且認為何韻詩持觀光簽證來台不該參加政治集會,因此潑漆反制,對於檢警後續查獲另9名共犯,胡男宣稱擔心隻身行動會有危險,所以找幫手分工行動組、保護組和攔阻組,但他沒持有槍械。
胡男出庭還喊話法官「公正審判」,他僅承認涉犯公然侮辱、毀損2項罪嫌,也願向何韻詩道歉,但否認對何韻詩使用強暴手段涉及強制罪嫌,並說何韻詩身為政治領袖,「要讓香港安定,不應該製造這種流血衝突,同胞跟同胞之間仇視」、「不希望她把這種氛圍帶到台灣來」等語。
胡男另堅稱更沒違反《集會遊行法》,批檢方「不應該受到上面的壓力,做這個起訴」,同案其餘被告都不認罪。不過移民署當時被媒體求證時,表示何韻詩事先報備來台參與遊行,《集會遊行法》也沒限制在台停留的外國人不能參與合法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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