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輝因違反《證交法》詐欺發行有價證券等罪遭重判。(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因對外宣稱擁有「一種人類自然殺手細胞之體外增殖方法」專利,經營公司前景可期,從2013年到2015年間,吸引投資人掏錢加入增資高達1.8億元,台北地院27日一審宣判,依《證交法》詐欺發行有價證券等罪,重判李光輝10年徒刑,同時宣告犯罪所得除發還被害人外,均沒收;可上訴。
李光輝是英國雪菲爾大學博士,國防醫學院醫學士,常上電視參加談話性節目而廣為人知,2011年成立光輝生命醫學公司,如今每月收入約4萬5千元到5萬5千元,負債約1100多萬元。
檢察官在2017年間起訴指控,李光輝以細胞儲存技術名義對外舉行說明會,宣稱已在海外簽約,取得「可以治療癌細胞的專利」,未來將公開發行股票,這種「印鈔票換股票」的手法,吸引了上百名投資人加入光輝生醫6次增資。
李光輝過去曾對外解釋,當初是創投人士邀請他加入生技業,他是遭人利用名氣來吸金,不過法院調查,李光輝明明就是公司負責人,他明知道公司2012年已經虧損2千多萬元,2013年初還估算5年內客戶數量可達5萬人,營收達25億元的文件,再交給不知情的估價師,高估自己所謂的專利價值,散布不實、重大足資影響投資人判斷之錯誤資訊,並藉此發行有價證券,破壞社會金融秩序,並造成投資人損失,所為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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