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統一投信基金經理人張繼聖和3名人頭親友,承認利用基金炒股並繳回犯罪所得。(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號稱「台股基金第一操盤手」的經理人張繼聖,涉嫌利用統一投信基金2檔績效良好的基金當掩護炒股,提前使用親友帳戶買進股票,再高價賣出,套利高達2.4億多元,另外受託操盤勞退基金的孫民承,也用類似手法炒股,犧牲公務員退撫基金、勞退基金利益,自肥1500萬元,台北地檢署28日依《證券投顧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張、孫等6人。
前統一投信基金經理人張繼聖,曾是「統一大滿貫基金」、「統一強漢基金」的操盤手,其中統一大滿貫曾獲得短中長期績效冠軍,張繼聖因此被稱為「台股基金第一操盤手」,檢調卻查出,張繼聖名氣響亮的背後,竟然找親友當人頭或者協助代操等方式,偷偷提前購買基金選中的股票,然後在基金進場拉抬掩護下,趁高價拋售私人持股,張繼聖和親友賺飽,投資人只能看著基金虧損。
▲前統一投信勞退基金抄股案基金經理人孫民承。(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另一名基金經理人孫民承,先前就因為受託代操統一投信勞工退休基金,卻配合前勞金局官員游迺文、寶佳集團炒作遠百股票,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專案小組另外發現,孫民承也基金當掩護,私自用人頭帳戶炒股,賺到約1500萬元,而且為了掩飾金流,還和提供人頭帳戶的謝登鴻相約速食店,面交炒股所得現金。
檢察官調查發現,張繼聖和孫民承2名基金經理人雖同屬統一投信,但彼此並無勾結,犯行各自獨立,都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特別背信等罪,其中張繼聖和彭逸傑、林正挺、王偉旭3名提供帳戶的親友自白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總計2.4億多元,另外提供人頭帳戶給孫民承的謝登鴻也繳回238萬多元,獲檢察官代為向法院請求減輕其刑,僅犧牲政府基金權益的孫民承否認犯罪,被請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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