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桃園專勤隊查獲林姓男子與越南籍妻子兼差提供跨國婚姻媒介,因有收費行為已觸犯移民法,移民官到現場查訪。(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移民署桃園專勤隊日前查訪發現,在桃園市張姓男子經由在彰化林姓男子與越南籍妻子媒介認識而結婚,移民官查出,林姓男子利用經營水果攤機會向顧客宣傳可以提供仲介跨國婚姻,提供一條龍式服務,迄今已成功媒介30餘對異國婚姻,由於林男媒介過程有收取費用,這已違反入出國移民法規定,經傳喚林男到案說明後已依規定開罰20萬元罰鍰。
根據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指出,林姓男子在彰化開設水果行,平時與越南籍妻子一同經營水果攤,但平常還會兼差向單身顧客宣稱可幫忙跨國婚姻,幫助想結束單身狗生涯的本國籍男子尋找對象,林男以「45萬元優質服務,婚媒一條龍包到好」招牌,透過越南籍妻子負責提供越南家鄉優質女子為對象。
林姓男子媒合後招攬台籍男子越南當地相親,食衣住行完全一手包辦,因而成功媒合跨國婚姻,由於林男服務親切,經不少本國籍人士口耳相傳,甚至讓遠從桃園南下彰化的張姓男子成功找到越南籍妻子,據指稱,林男以類似管道,前後至少成功媒介30餘對跨國婚姻。
▲彰化市林姓男子與越南籍妻子兼差提供跨國婚姻媒介,因有收費行為已觸犯移民法,圖為移民署。(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由於林男已違反入出國移民法「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之行為」規定,桃園市專勤隊通知林男到案說明,林男坦承有酌收費用之事實,但他辯稱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堅稱以為是在做善事,擔任現代月下老人等語,桃園市專勤隊審酌林男違法行為後仍開出20萬元罰鍰。
桃園市專勤隊隊長荊少安提醒,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而要求或期約報酬,可處新台幣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可查詢移民署官網,選擇合法優質婚媒業者,並牢記「2要3多」以維護自身權益才有保障,包括要記得與媒合業者簽訂書面契約、索取收據、多詢問合法婚媒團體,雙方婚前多了解雙方家庭背景與風俗文化、婚後多溝通,跨國婚姻才會幸福而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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