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女隱瞞已婚身分,與年輕男子結婚並詐財。(圖/翻攝自曾甯嘉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已婚美熟女曾甯嘉,夥同在海運公司上班的胞姊,對外誆稱可以低價批入外國新款智慧型手機,投資人除了可以拿手機使用,多的手機還能委託代售,賺取買賣價差。2年半內吸金超過18億元。曾女還隱瞞已婚身分,誘騙年輕男子以結婚為前提交往,騙得209萬餘元,最高法院將她判刑13年定讞。
判決指出,外型出眾的曾甯嘉(37歲)僅國中畢業,從2015年起,對外誆稱自己和遠傳電信的高層訂有契約,她的姊姊曾桂汶(40歲)在陽明海運公司任職,因此熟識手機盤商,可以低價批入蘋果公司、三星公司的新款智慧型手機;投資人投資後,除了可以拿手機使用,多的手機也能委託甯嘉科技代售,賺取買賣價差。
不僅如此,公司也盛大舉辦各種活動,尾牙甚至找來「姐姐」謝金燕、玖壹壹樂團表演,取信民眾,吸引不少人掏錢投資。而曾女的姊姊也在2017年加入集團擔任「執行長」,每月領取10萬薪資。但因曾女沉迷賭博,欠下大筆賭債,資金出現缺口,最後公司在2018年7月間關門大吉。
檢警單位逮捕曾氏姊妹,調查過程間,發現曾女還在2010年間,隱瞞已婚身分,與比她年輕的謝姓男子交往,雙方以結婚為前提,甚至都安排與父母兄姐見面用餐。但曾女之後以經濟困難、遭前男友威脅、遭地下錢莊追殺、支付父母健康檢查費用等等理由,向謝男索討金錢,謝男也陸續匯款209萬2千元。最後謝男才發現曾女已婚,提出告訴。檢方一併偵查終結,依照違反《銀行法》、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曾氏姊妹吸金16億餘元,重判曾女有期徒刑16年,曾女胞姊有期徒刑10年;另外曾女騙婚部分因已賠償,判刑3月。高院二審改認定曾氏姊妹吸金達18億2790萬餘元,改判曾女有期徒刑13年、曾女胞姊有期徒刑7年;至於騙婚部分高院駁回上訴,先行定讞。詐欺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過年前駁回上訴,曾氏姊妹發監執行。
▼甯嘉科技公司詐財,當時尾牙還找來謝金燕表演。(圖/翻攝黃子佼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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