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騎士控71歲老翁違停小貨車害追撞全身傷,求償313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蔡怡萍/屏東報導
屏東縣一名71歲劉姓老翁駕駛小貨車停放馬路邊,造成41歲李姓騎士閃避不及從後方追撞,騎士多顆牙齒被撞斷、全身多處擦挫傷,還有腦震盪等現象,李男向提出因事故後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合併憂鬱症,工作與生活嚴重受影響,以及醫療費、後續照護等支出,向劉姓老翁索賠313萬多元,屏東地院審理雙方情況後,判劉翁只需負4成肇責,賠李男71萬。
李姓男子於2019年3月14日晚間近7點騎機車行經屏東縣某道路,因閃避不及撞上劉姓老翁停放於同側路邊的小貨車車尾,李男當場人車噴飛倒地,包含門牙在內的好幾顆牙齒都被撞斷,全身多處受傷,還診斷出腦震盪。李男事後提告劉男違停害撞,以需要植牙、專人看護、復健回診、影響工作能力、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身心靈皆受創為由,向劉男求償313萬多元。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李男的各細項支出與賠償,認為金額過高,且車禍鑑定報告指出當時劉男雖將車停放在路邊,但道路寬度足以通行、天色雖晚但路邊照明足夠,李男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須負6成肇責,而劉男違停為次因,負4成肇責,判劉男須賠71萬3556元,其餘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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