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犯2失誤!慘遭悍女「持棍棒硬闖後門」 熱水淋全身凌虐

▲桃園市高姓男子於2020年8月間,獲悉父親與邱姓清潔隊員起爭執,竟撂人分持鋁棒、磚頭或徒手等方式毆打邱男,造成多處受傷。(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余男遭多人凌虐。(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余姓男子因曾提及馮姓女子與李姓男友間的感情問題,還騷擾林姓女子的友人,2019年4月間遭馮女、林女夥同李姓男友等人於摩鐵凌虐,因而手部骨折、臉部燒燙傷等多處重傷。一審馮女、林女、李男分別被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刑10月,另一名李姓同夥則判刑8月;案經上訴,二審結果逆轉,馮女、林女、李男分別被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李姓同夥改判5月,得易科罰金15萬。

判決指出,2019年4月2日凌晨,馮女與不知情的王女相約在台中某汽車旅館見面,王女則另邀約余男一起到汽車旅館聊天;未料,馮女因不滿余男提及自己與李姓男友的感情事,同時間林女也不滿余男騷擾友人,馮女便打電話邀林女、李男等人,再由李男邀李姓同夥等人,準備到摩鐵凌虐余男。

起初,林女與彭姓同夥先跑進汽車旅館房間,持棍棒毆打余男全身,同時間彭男把王女趕出房間外;隨後林女、彭男以及馮女於浴缸放冷水後,命令余男脫衣泡在浴缸內,期間林女不僅持菸蒂燙余男背部,見余男被彭要求跪地唱歌卻不會唱,還拿熱水澆淋余男頭部,而馮女除了以腳踹踢余男臉部,還叫余男跳出另一旁的髒水池。

另一方面,李男與李姓、林姓2名同夥到場後,先是指責余男多話,持夾腳拖毆打余男臉部,還以右手毆打腹部,接著一度想持玻璃物品砸向余男,但被旁人制止而作罷,結果改持球棒毆打余男全身;誇張的是,馮女見余男倒地還笑稱對方是演戲,竟拿熱水潑灑余男。林姓同夥則是將衛生紙團塞入余男嘴巴,持小刀恫嚇要拔對方的牙齒,接著割劃余的臉頰,隨後在場的人脫下余的褲子,由林女持棍棒戳余的肛門。

上述種種行徑造成余男左側手部第五掌骨閉鎖性骨折、右側尺骨骨折、臉部多處1度燙傷、左臉撕裂傷、頭部外傷合併雙側頭皮血腫、四肢、背部、臉部、右側胸壁、雙側髖部等處擦挫傷;事後直到余男自行打電話求救、就醫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一審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將馮女、林女、李男各判刑10月,另一名李姓同夥則判刑8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考量馮女等人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補償,審酌後改將馮女、林女、李男各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李姓同夥改判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其餘同夥則另行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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