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5月的詹女遭劉男持利剪狂刺10多刀,滿地鮮血。(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從事大樓物流管理的詹姓女子,在2020年9月間被劉姓男子以廁所會漏水為由請她前往協助,未料竟遭劉男持利剪瘋狂刺向她頸、胸、臉部10多下,經詹女哀求「我已懷孕5周」,劉男才終於停手。法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劉男判刑8年6月,他不服上訴;二審以他與被害人無仇恨,無端攻擊被害人,致小如受有多重刺傷,造成被害人極大恐懼,認定劉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另外,劉男雖案後經女友勸說,自行至清水警分局沙鹿分駐所投案,法官審酌,由於在其投案前警方就已根據相關監視器鎖定劉男,且有證人指認劉男身分,有確切根據合理懷疑持剪刀傷人的兇嫌就是劉男,故不符合刑法自首要件。
判決書指出,劉男(28歲)女友承租在台中市東區某大樓,詹女則是大樓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劉男2020年9月18日上午,至大樓管理室,以租屋處浴室蓮蓬頭漏水為由,要求詹女協助,詹女乃跟隨劉至他的房間。
詹女查看浴室蓮蓬頭並無漏水情形,才剛走出浴室,劉男突然從她後方以手勒住頸部,將她拖拉至客廳,以衣物摀住她的口鼻,致她無法呼吸、幾近昏厥,劉男再持裁縫剪刀對她的頸部、臉部、手部、胸部等處進行刺擊,造成被害人受重傷,直到詹女呼喊「腹中已懷胎5周」,劉男才停止動作,由樓梯往1樓逃逸。
事後鄰居聽到聲響報案,警方趕到現場將重傷的詹女送醫急救,幸無生命危險,母子均安。
劉男於警詢時供稱,「檢查完水龍頭後,腦海一片空白,浮現殺、殺、殺的念頭,有人跟他說『殺』,事後發現很多血才驚嚇過來,聽到詹女說懷孕,才清醒過來,此時才意識到其持剪刀刺傷詹女」
合議庭以劉男找管理員修水龍頭、電梯前等待管理員、逃離現場,騎機車前往特定目的地,使用手機APP叫計程車,到達熟悉處自行要求下車,換掉血污的衣物2次、與女友的對話中表達自己殺人、難以解決等,法官認定劉男犯案時,並未有任何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辨識能力達到顯著降低的程度或完全喪失的狀況。
二審以劉男與詹女並無仇恨怨隙,卻誘騙詹女至房間,無端攻擊她,致詹女受有多重刺傷,手段甚猛,且造成被害人極大恐懼,身心均受創,且犯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認定他上訴無理由,予以判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