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爸不滿被分手!傳裸照給前女友妹「不知道看不看得清楚」

▲性侵,性騷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許姓男子不滿前女友和他分手,竟將前女友的裸照傳給前女友妹妹,「不知道這樣看不看得清楚?」(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許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和他分手,竟將交往期間偷拍前女友裸身睡覺的照片,傳給前女友要求「買回去」,不過未被前女友理會。心有不甘的許男竟將前女友的私密照直接傳給前女友的妹妹,表示「妳認識這個人嗎?不知道看不看得清楚,不清楚說一下」等語,讓前女友忍無可忍怒對許男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發現,前女友早對許男申請保護令,認定許男違反保護令,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許男應執行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

許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和他分手,竟將和前女友交往期間,偷拍前女友裸身睡覺等私密照片,拿來當作威脅前女友的籌碼,許男先是在2020年7月將私密照片傳給前女友,怒嗆前女友「來買回去啊」,卻直接被前女友封鎖。

心有不甘的許男見一次未成,竟再創辦帳號,再將前女友的私密照片傳送給前女友,怒嗆「只會封鎖,我也只會外流」、「垃圾」,更威脅前女友要將私密照一個一個傳給她的異性朋友,但仍被前女友直接封鎖。

相隔近3個月後,許男見仍無法威脅到前女友,決定轉移目標至前女友的親朋好友身上。2021年1月,許男怒將前女友的私密照傳給前女友的妹妹,並向前女友妹妹表示「妳認識這個人嗎?不知道這樣看不看的清楚,不清楚說一下」,前女友妹妹和許男虛以委蛇,表示不清楚此人是誰後,許男竟再回「那我在臉書上問問」,以此暗示會將前女友的私密照散佈在網路上,終於讓前女友忍無可忍,憤而對許男提告。

彰化地院審理後更近一步發現,前女友早在2021年初就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台中地院在2021年3月核發通常保護令,裁定禁止許男對前女友實施家庭暴力、騷擾、接觸、通信、通話等非必要的聯絡行為,效期為2年,許男此舉明顯已違反保護令。

法官審理後指出,審酌許男和前女友原為男女朋友關係,但許男卻不思以理性態度和方式,溝通解決雙方的感情問題,竟以偷拍前女友私密照來威脅恐嚇前女友,造成前女友的畏懼不安;而許男更無視保護令,依然不斷執著騷擾前女友,審酌其犯後坦承犯行,並已和前女友達成和解,衡量許男智識與經濟條件,以及許男還需扶養一個近4歲的兒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與違反保護令等罪,判處許男應執行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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