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空姐人妻因不斷拒絕荷蘭老公求歡被訴請離婚。(圖/記者黃克翔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空姐4年前嫁給荷蘭藉配偶,2人一起在台灣生活,沒想到2人房事不和諧,老公抱怨空姐不配合、性冷感,空姐卻說老公性慾太強、做愛方式不自然。荷蘭老公跨海訴請離婚,但法官認為空姐對2人婚姻還願意維持,予以駁回。
根據判決書指出,荷蘭藉老公認為,4年前跟空姐妻子結婚後就住在台灣,卻因此遭受到冷暴力,無論是要出遊還是性行為都被拒絕,2人常因為此事吵架,妻子甚至在婚後3個月就提出離婚要求。
荷蘭老公透露,2人婚後性生活極度不協調,次數少的可憐,每當他跟妻子求歡都被拒絕,坦言性生活不協調是2人吵架一大主因。後來2人一起回荷蘭生活,妻子又意興闌珊的提出搬回台灣要求,於是2人分居已經超過2年,夫妻關係已經名存實亡,向法院訴請離婚。
▲夫妻2人之間的性生活協調程度需要互相溝通。(圖/達志示意圖)
但空姐人妻則說,2人感情融洽,但荷蘭老公性慾太強,她工作性質是早出晚歸,但先生卻常情緒勒索,甚至還要有特殊的做愛方式,讓她壓力很大才會拒絕。人妻透露,她對於2人婚姻還是想繼續維繫,就算先生回到荷蘭她也時常飛到荷蘭探望,同時表示願意跟先生溝通不想離婚。
法官則認為,2人吵架是因為性生活不協調,空起人妻還對先生說出「我不是機器人,你設定就可以了」、「你的要求讓我覺得做愛不自然」等話語,但不男發現其實人妻是願意溝通,況且性生活次數本就是夫妻間要互相體諒,因此駁回男方訴離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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