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疫情時代,我國司法互助也開創新局面。(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臺灣身處於特殊的國際關係中,憑著數十年的努力,在國際司法合作領域中,逐步與眾多國家、國際組織建立起深厚的夥伴關係。近年來,以為刑事案件取證之刑事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為例,我國目前已累積與將近50國就個案進行合作。
這50個國家中,我國已與中國大陸、美國、菲律賓、南非、諾魯、貝里斯、波蘭、斯洛伐克等7個司法領域簽有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議);與德國、英國、丹麥、波蘭(司法合作協定)、瑞士等5個國家簽署移交受刑人協定。
而在後疫情時代,各國國門時開時關,法務部透過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在打擊跨國犯罪之腳步並未停下,反而逐步摸索、發展出新興的國際合作模式,藉由科技設備、克服時差、橫跨千里,與更多國家進行更及時且密切的聯繫。綜合國兩司在疫情時代,有以下成果:
(一)臺美刑事案件,組成司法熱線合作團隊
臺美司法互助行之有年,即使疫情爆期間,自2020年1月迄今,雙方已進行64件跨境案件合作。近年來,雙方更就一矚目之營業秘密案件進行緊密合作。
(二)線上與外國磋商條約協定
法務部在疫情時代,無法與外國權責機關面對面簽署協議,反而直接以電郵方式討論約文內容、交換意見,大幅縮短了以往公文、信件往返所耗費的時間。不僅有助於推動我國與其他國家間之互助合作,對於臺灣國際地位之提升,亦深具意義。
(三)積極參與國際性檢察官組織
過去一年宥於疫情,眾多實體國際會議因而延期,但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事務司仍排除萬難舉辦跨國視訊會議,來自國際組織代表、10個國家之檢察官共襄盛舉。
(四)視訊作證,大幅節省交通時間費用支出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間,我國發展出透過視訊協助證人以虛擬方式,在他國刑事程序中提供證據。此類方式於疫情升溫期間,均存在具有開創性的具體實例,可作為後疫情時代,供我國發展具制度性跨國虛擬出庭、視訊取證之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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