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跟丈夫吵架,跑回娘家。(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舞蹈老師、兼職女直播主蘇女與丈夫發生爭執,一氣之下搬回娘家,沒想到朋友提醒「家裡有別的女人」,回家果真抓到丈夫與陌生女子共處一室,對方只穿睡衣,且衣衫不整躲在陽台,後續還辯稱「餵貓」,氣得蒐證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判丈夫、小三連帶賠償40萬元。
依據判決書內容,侯姓女子是一名舞蹈老師,兼職網路直播主,2019年與蘇男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女,2人住在新北市汐止,婚姻狀況相當融洽,不過因為補辦婚宴的問題,夫妻間發生爭執,蘇男告知「要重新提親」,於是侯女搬回板橋娘家暫住。
沒想到,侯女被朋友告知,有陌生女子出現在汐止住處的陽台,還發出洗澡聲響,頓時感到不對勁,2020年3月28日晚間回家查看,竟發現陌生女子的衣物、包包散落在主臥室,還有一名林姓女子只穿睡衣,且衣衫不整躲在陽台。
侯女詢問林女「妳是誰、為什麼在這裡」,都沒有獲得回應,2020年5月2日凌晨又收到朋友通知,丈夫與林女揪團到宜蘭玩,還在民宿中一起過夜,氣得她找來母親、徵信社人員與律師,開車前往抓包。
▼侯女不斷抓到丈夫出軌。(圖/免費圖庫Pixabay)
侯女到場發現,丈夫與林女衣衫不整,處在同個房間,過了3個月又抓到2人揪團到宜蘭、花蓮旅遊,過程中還牽手、摸臉與擁抱,氣得向2人提告。
對此,林女則辯稱,她住在高雄,只要北上旅遊或工作,就會找空房借住,當時會在2人同住的汐止住所,是因為把貓放在該處,「跑回來餵貓」,且除了她以外,還有另外2名朋友在場,侯女兩次跑回來,都沒有發現什麼踰舉的行為。
不過,法院傳訊蘇男的友人到案,蘇男友人卻指證,只要林女北上,2人就會睡在一起,出遊也會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舉動,就是情侶關係。法院審理後判定,蘇男、林女侵害了侯女配偶權屬實,判2人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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