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咖啡買一送一!他買4杯只喝到1杯 怒告求償:賠我630塊

▲▼全家咖啡(圖/業者提供)

▲北市男子不滿全家限制優惠活動的咖啡兌換期限,氣得提告求償,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業者提供)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北市劉姓男子在全家便利商店推出咖啡買一送一活動時,以90元的價格買了4杯大杯的經典美式咖啡,並取走1杯,另外3杯寄杯,但13天後他想領取寄杯咖啡卻遭店員拒絕,理由是該優惠限定一週內兌換完畢,他認為這規定違反消保法,因此決定對店家提告,並求償沒喝到的3杯咖啡5倍金額共630元。近日判決結果出爐,劉男獲判敗訴。

劉男主張,全家的「咖啡預付費用寄杯」屬於APP所發行的數位禮券,而全家限制消費者須在一週內兌換,已違反了消保法第11條平等互惠的規定,以及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當然無效。

劉男表示,全家曾在2016年6月間向內政部表示「不會限制消費者咖啡寄杯的領取期限」,但卻還限制他的兌換期限,明顯已經違反消保法,因此決定提告求償,以每杯價格45元的咖啡來算,他未喝到的3杯咖啡共135元,再依消保法請求5倍損害賠償共675元,扣除全家退還他的45元,全家還須賠償他630元。

對此,全家主張,APP隨買跨店取服務於商品頁面皆會呈現該商品的兌換期限及逾期未兌換的退款金額計算說明,消費者於購買商品前即可取得相關資訊,又消費者選購商品後,無論選擇於店舖結帳或以線上支付,於結帳前均須閱讀消費者權益說明條款,並勾選「我已詳細閱並同意隨買跨店取/預約取消費者權益說明」才能進行結帳及完成商品購買,因此該消費者權益說明條款應構成定型化契約之內容。

全家表示,依照「隨買跨站取服務消費者權益說明」第5條的退款計算公式,全家已退還45元到劉男的,Fami錢包(禮券)帳戶,而Fami錢包中的金額沒有限制使用期限,相關契約並沒有違反消保法。

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使用APP的買一送一活動購買咖啡,而對於應於期限前兌換完畢及逾期未兌換,全家將回收並將退款金額退至Fami錢包帳戶的約定,不能推說完全不知情,況且他在買咖啡時APP裡也明載兌換期限,劉男既然在期限僅段換1杯,全家依照規定收回贈與的2杯,並將已付款的1杯未兌換款項退款給劉男,此做法並無侵犯消費者權益,因此判決劉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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